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信息化(数字孪生)工程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7-123********579432C-****0819-000470-1
信息来源 **市公共**交易平台 项目所在地 **省**市**县杨湾镇****
信息发布时间 2026-10-30 14:44:08
公告公示信息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市)信息化(数字孪生)工程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07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对“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市)信息化(数字孪生)工程”招标文件澄清通知如下:

1、问:一、关于事业单位联合体成员方财务报表口径 1.提问事项:****事业单位,以经审计的“收入费用表”替代招标文件要求的“利润表”,是否满足资格审查对近年财务状况的要求。 2.招标文件条款: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第(2)目、第 3.5.2 项。 3.请予以明确的内容: 第 3.5.2 项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其中包括利润表。****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由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组成,不含“利润表”。 建议明确:事业单位成员方可提交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视同满足第 3.5.2 项要求,或在澄****事业单位可提交的替代报表清单,避免各投标人理解不一。

二、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资质评审口径 1.提问事项:本项目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第(2)目规定:同一专业按较低资质等级定级。 若联合体牵头单位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不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可以承担哪些工作任务。 2.招标文件条款:招标公告第 3.3 条第①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 项;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第(2)目。 3.请予以明确的内容: (1)招标公告第 规定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仅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具备,联合体成员方无需具备 (2)针对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第(2)目“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哪些工作内容必须由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单位承担成员单位不承担该专业资质范围内工作内容的,是否不适用该目规定 建议参考**省今年招标的茨淮**治理工程信息化项目一标(https://ggzy.****.cn/jyxx/002001/****01001/****0430/****391a-72c6-4017-80a2-cd20f0d110d8.html)01号澄清文件,对上述内容进行澄清。

答:一、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经审计的“利润表”,****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可用经审计的“收入费用表”替代。

二、(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具备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联合体其他成员方不作要求。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问:投标人资格要求3.3中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项目业绩;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3 家;...... 问题: 1、如果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对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是否不做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4页,1.4.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如果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成员的资质是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那么联合体的资质按二级算,还是按牵头人的一级算,不考虑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等级是一级还是二级 3、如果联合体成员是某个运营商,运营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资质,算不算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答: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具备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联合体其他成员方不作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此文件不一致的,以此内容为准。

招标单位:****

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
附件下载1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