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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经开区年产4000吨泡沫制品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经开区年产4000吨泡沫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省**区狸桥镇长山工业带;
建设单位:****;
验收内容:对**经开区年产4000吨泡沫制品项目进行验收。具体见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盛工
联系电话:199****989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