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中心项目位于**县**镇县前河路西侧,**巷南侧,项目业主为****。项目用地面积17553.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227.98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9637.98平方米,容积率0.55。项目保留建筑面积2582.98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8645平方米,计容面积7055平方米(详见附图)。根据有关规定,现履行批前公示程序: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9日)
二、公示方式
1.公示地点:休****中心项目现场;****规划局4楼公告栏。
2.公示网站:①****政府/新闻中心/公示公告(https://www.****.cn/xwzx/gsgg/****317.html);
②****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乡**台链接/区县部门/****规划局(https://www.****.cn/zwgk/public/****428/****0055.html)。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向我局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书面反馈地址:**省****服务中心2楼210室(****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邮编:245400
联系人:王佳思
联系电话:0559-****923
附件:总平图.pdf
****规划局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