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第六届国际新材料产业大会多媒体设备及综合保障服务类采购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地 址:******广场(三期)2#楼-00154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玖万元整(¥79000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 | 第六届国际新材料产业大会多媒体设备及综合保障服务类采购项目 |
| 采购范围 | 采购文件全部内容 |
| 服务地点 | **省**市,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实施服务 |
| 服务期限 | 进场安装调试:2026 年 11 月 10 日进场; 11 月 11 日 22:00 前完成全部设备安装、布线、调试,完成预验收(彩排时间服从采购人要求);大会举办:2026 年 11 月 12 日 —11 月 15 日;撤场:大会结束后 24 小时内设备拆除、线路清理、场地复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钓**街道荣盛﹒锦绣香堤小区二期9号楼1层1号 ,联系电话:199****0129。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胜利东路1000号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方式:166****9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钓**街道荣盛﹒锦绣香堤小区二期9号楼1层1号
联系人:闫利芳
联系方式:199****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