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度乡镇污水管网等排水设施维修改造及监理服务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补充答疑如下:
1、原第1包打分项:
| 供应商业绩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日常维护服务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12分。 注:(1)如提供施工业绩须为已完成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及项目已完成证明材料,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2)如以上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询比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项目内容等),应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3)供应商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 0-12分 |
|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日常维护服务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8分。 注: (1)如提供施工业绩须为已完成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及项目已完成证明材料,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在提供的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3)如以上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询比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项目内容等),应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4)供应商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 0-8分 |
现修改更正为:
| 供应商业绩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或市政排水工程日常维护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12分。 注:(1)如提供施工业绩须为已完成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及项目已完成证明材料,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2)如以上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询比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项目内容等),应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3)供应商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4)提供的业绩应为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须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专业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 0-12分 |
|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或市政排水工程日常维护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8分。 注: (1)如提供施工业绩须为已完成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及项目已完成证明材料,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在提供的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3)如以上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询比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项目内容等),应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4)供应商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5)提供的业绩应为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须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专业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 0-8分 |
2、原第2包打分项:
| 供应商业绩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单个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日常维护服务监理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12分。 注:(1)如提供施工业绩须为已完成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及项目已完成证明材料,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2)如以上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询比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项目内容等),应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3)供应商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 0-12分 |
| 项目总监业绩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日常维护服务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8分。 注: (1)如提供施工业绩须为已完成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及项目已完成证明材料,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2)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应在提供的业绩中担任项目总监职务; (3)如以上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询比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项目内容等),应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4)供应商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 0-8分 |
现修改更正为:
| 供应商业绩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单个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或市政排水工程日常维护服务监理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12分。 注:(1)如提供施工业绩须为已完成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及项目已完成证明材料,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2)如以上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询比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项目内容等),应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3)供应商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 0-12分 |
| 项目总监业绩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或市政排水工程日常维护服务监理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8分。 注: (1)如提供施工业绩须为已完成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及项目已完成证明材料,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2)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应在提供的业绩中担任项目总监职务; (3)如以上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询比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项目内容等),应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4)供应商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 0-8分 |
3、本次询比项目第1包的清单控制价已上传,请投标人在本次答疑附件中自行下载;本次询比项目第1包的清单控制价以本次答疑附件中为准。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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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