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幸福物业**县政务大楼办公区保洁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8日
公开招标日期:2026年10月29日
幸福物业**县政务大楼办公区保洁服务外包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价:2690元/人/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公司
中标价:2695元/人/月
公开招标范围:响应公开招标文件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业主单位:****
地址:**县云谷路金星和园商业街幸福物业101
联系人:祁工
电话:0551-****2900 181****3268
代理机构:****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2室
联系人:龚工
电话:0551-****7103
公示期: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2室,联系电话:0551-****710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集团****采购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551-****577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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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