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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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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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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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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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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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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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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交易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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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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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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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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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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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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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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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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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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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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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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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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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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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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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腐蚀业产业园(EPC)总承包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告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防腐蚀业产业园(EPC)总承包项目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市**龙河街道顺河路100****科技园1C楼404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成 180****220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市**区西关街道人民路东侧环宇国际5号楼1005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袁磊 198****5607 |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市****公司、******公司、****公司 | (牵头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牵头人):**广爵****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
| 地址 | **省**市****镇顺河路11号、**省**市**黄口镇黄新路中段东侧188号、**省**市萧****社区125号、**省**市**区良渚街道平高创业城5幢2007室 | **市**区丰乐北路228号414房、**市**区双闸路98号5号楼807室 | **省**市**区孟山中路**新天地11幢B2306、**省**市高新区锦业路32号锦业时代B1座18层1803室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 投标报价(费率) | 98.7%(约:****2000元) | 97.9%(约:****4000元) | 99.2%(约:****2000元) | |
| 工期(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 项目总负责人 | 姓名 | 王永乐 | 方晓花 | 井朝泉 |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皖234********13573 | 粤244********02743 | 皖 234********0994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任丽 | 沈璐 | 王玉冰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 | 202****1572 | 201****4685 | 202****1927 | |
| 综合评估得分 | 92.82 | 85.37 | 85.27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1日 | |||
| 招标代理费 | 按照代理协议执行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