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民集团**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汉民集团**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EPC)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招标文件领取日期:2026年8月24-30日
开标日期:2026年10月14日
汉民集团**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县桃花镇翠竹路文一名门御府S1商销三楼;**省贵******基地****社区24栋1楼44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0000元(大写:叁仟玖佰玖拾玖万元整)
质量:合格
工期:26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公司联合体
地址:******开发区锦绣社区汤口路2766号香馨产业园2栋2402室;**市**区万家丽中路二段68号双帆华晨大厦2601
中标金额:人民币****0000元(大写:叁仟玖佰捌拾贰万元整)
质量:合格
工期:260日历天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湖东路街道506号1-808
联系人:翁泽鹏
电话:177****48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政务区**路200****中心25楼
联系人:张海清
电话:181****7288
公示期: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本项目受理异议单位是****,地址:**市政务区**路200****中心25楼,咨询电话:181****7288 。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