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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园区****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园区****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 |||
| 建设地点: | **省**市****桥港园区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 公参说明.pdf | ****水厂环评报告.pdf | |||
| 项目概况: | ****经济开发区桥港工业园内。2025年10月30日我局对原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铜环审﹝2025﹞24号)。为降低对长江及项目周边地表水的影响,拟变更入河排污口位置、尾水排放路径和污水处理工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本次变动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拟建设****工业园区及周边工业废水和生****处理厂,处理规模为2万m3/d。处理工艺:安****公司造纸废水由污水专管(处理量10000m3/d)收集,进入气浮池+芬顿流化床进行预处理;其他污水(处理量10000m3/d)进入粗格栅+细格栅+沉砂池+絮凝沉淀池进行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污水进入调节池,进行水解酸化+改良A2/O处理后进入二沉池,再进行高效沉淀+反硝化+臭氧氧化+曝气处理进入滤布滤池,最后进行深床滤池+消毒处理;尾水(18000m3/d,2000m3/d回用)经管道****处理厂一期西侧**蓄水池内,****园区****处理厂****处理厂共用入河排污口排至长江**段**;污泥采取压滤工艺。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严格雨污管道建设管理,防止污水进入雨水系统。废水中COD、NH3-N、TP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限值,氟化物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限值,全盐量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要求的标准限值,TN排放浓度应不高于10mg/L,废水中其他污染物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2025年修改单中相应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项目预处理环节及生化处理环节的各处理单元、事故池、污泥浓缩池、调理池、污泥脱水间等处理单元须密闭设置,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密闭管道收集,经生物过滤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等污染物排放从严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要求。 (四)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各类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等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规定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施工期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应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应建设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设施,确保固体废物堆放、贮存、转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污泥应开展危险废物属性判定,未鉴别前按危险废物管理。 (六)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废水厂内分类输送管道按照“可视化、管廊化”管理要求,并用不同颜色区分,箭头标识管道走向。加强厂区内废水管网及隐蔽工程的维护和泄漏检测。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并定期对防渗层进行维护,建设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及时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合理设置与抗风险能力相匹配的事故池和环境应急措施,一旦发现进水异常,可能导致污水处理系统受损和出水超标时,应当立即采取启用事故应急池、紧急切断下游排放闸口等应急措施消除危害,并第一时间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以防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设施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 1083—2020)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处理厂进出口、入河排污口处****处理厂废水混合前)设置人工采样点、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监控数据、在线监测数据须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处理厂运营管理,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市环****管理科 | 受理地点: | ****环保局服务窗口 | |
| 联系电话: | 0562-****053 | 电子邮箱: | ||
| 落款日期: | 2026-10-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