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8日我局拟对****《年产5万吨各类改性材料及深加工项目》、****公司《年产5000吨功能助剂项目》、****园区****公司《日处理5t离心母液危废减量化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151 ****692(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559-****065
通讯地址:**市**区**路3号 邮 编:245000
一、 拟批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5万吨各类改性材料及深加工项目 | ****开发区华兴路2号 | **** | **晟创****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 一、项目位于安****经济开发区华兴路2号,租赁原**农华****公司8栋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53亩,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占1.6%。拟租赁已建有厂房以及配套辅助设施,对现有8栋厂房进行厂房改造,并购置单阶挤出机、双阶挤出机、切粒机、静电分选机、水洗槽等设备,组件20条造粒生产线及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万吨各类改性塑料及深加工的生产能力。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现有厂房进行改造,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生产设备,项目施工周期总体较短、施工影响范围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造粒过程中产生的热熔挤出废气;真空烧网过程中产生的真空烧网废气;注塑/吹塑过程中产生的注塑/****处理站产生的恶臭。 B#车间2#-5#造粒生产线造粒工序造粒挤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真空烧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除雾器+高效干式过滤器+4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风量为10000m3/h; C#车间1#造粒生产线造粒工序造粒挤出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F#车间14#-20#造粒生产线造粒工序造粒挤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注塑/吹塑废气合并经喷淋塔+除雾器+高效干式过滤器+4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风量为31000m3/h; D#车间6#-9#造粒生产线造粒工序造粒挤出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E#车间10#-13#造粒生产线造粒工序造粒挤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合并汇入喷淋塔+除雾器+高效干式过滤器+4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3)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风量为16000m3/h; 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气浮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污泥池等池顶部加盖,采取顶部抽风的方式收集恶臭气体;污泥间臭气采用微负压收集;收集后引入一体化生物滤池系统(TA004)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风量为6000m3/h。 拟建项目PP造粒及PE类造粒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造粒、注塑以及真空煅烧生产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塑料制品工业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要求。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排放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喷淋塔废水、清洗废水、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注塑/吹塑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作为喷淋塔用水补水;造粒工段冷却水及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处理站;一道清洗废****处理站(格栅+调节+初沉+气浮+水解酸化池+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能力100t/d);****处理站处理后的尾水70%回用与生产,30%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放,尾水排入**河。 建设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接管标准中未列入的指标,均应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 ****开发区污水处****处理厂南侧****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一期),项目目前正在建设,拟于2027年4月验收投入使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运行后,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pH、COD、氨氮、BOD5、总磷排放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限值;总氮、SS等排放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1中一级A标准。 3、声环境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消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东侧、南侧、北侧厂界昼夜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西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4a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将固体废物全部进行安全处置。对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气浮渣、废油桶、废劳保用品、抹布等危险废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中的特别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配套专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配备专用储存容器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置。废包装袋、分拣杂质、塑料渣、废过滤网、真空煅烧灰渣、废模具、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在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造粒机料头、不合格品、注塑/吹塑料头、边角料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危废库、污水处理站重点防渗;重点防渗区之外区域等一般防渗;办公区简单防渗。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防止地下水、土壤受到污染。 6、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的落实,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废水能进入事故应急池;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一旦出现事故隐患或地下水、土壤异常等环境危害事件,应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处置,包括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在加强监控、建立前述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 / |
| 2 | 年产5000吨功能助剂项目 | 安****工园区昌盛路东侧、新力油墨南侧地块 | ****公司 | ******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用地约31亩,一期**1栋甲类车间、1栋甲类仓库、1栋丙类仓库、1栋动力车间、一栋机修间、一栋综合楼、1栋生产辅助用房等。购置不锈钢溶解釜、不锈钢干燥釜、反应釜、自动上料系统、DCS系统等设备40余台套,形成年产5000吨功能助剂项目。二期视项目运营情况,建设1栋丙类车间,作为项目扩建用房。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扬尘:为降低扬尘对拟建地块周边敏感点及施工人员的影响,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6年修正)、****建设厅印发的《**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皖环发〔2019〕17号)、《**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24〕32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7月23日修订)、《**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黄建管〔2021〕95号)、《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_4811-2024)》等相关要求,采取下列扬尘治理措施: ①工地周边100%围挡: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应连续设置,**主要路段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不低于1.8m,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在建工程外立面应用安全网实现全封闭围护。 ②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③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自动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④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主要通道、进出道路、材料加工区及办公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⑤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两次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篷盖。 ⑦根据《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本项目面积为21249.97平方米,属于1<S≤5000万平方米区间内,需设置不小于5个TSP自动监测点位。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施工期粉尘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且项目施工期时间较短,施工产生的废气影响在施工结束后即可消除。 施工尾气:为尽可能减轻施工废气产生的污染,降低其对施工人员和施工区环境的影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①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 ②对施工进度及进入厂区的车流量进行合理规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同时,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在20km/h以下。 ③使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有害气体排放。 (2)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①加强管理,应注意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放,评价要求在施工区设置固定的车辆冲洗场所,并配套隔油沉淀池和废水收集沟,车辆清洗、检修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经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于场地降尘及施工活动,不外排。 ②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污水应经临时公厕和化粪池等临时性污水处理设****园区污水管网,经**市**区****公司处理****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丰乐河。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噪声对施工场界的影响,使施工阶段的噪声满足《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的要求,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干扰,施工方必须对施工噪声加强控制。本环评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①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高噪声施工时间安排在白天;提高工作效率,使土建工程尽可能在短期内完成。 ②加强对噪声源的控制。对一些噪声源强较高的固定机械可设置专门的隔声围挡;尽量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液压施工机械替代气压机械,如采用液压挖掘机等;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对高噪声的电机安装隔声罩,对空压机的进气口安装消声器等。 ③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本项目噪声污染防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从以下四个层面全面落实: 一是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建设单位已将噪声污染防治专项经费纳入项目投资概算,单独列支用于隔声围挡、低噪声设备租赁、噪声监测设备购置等防治措施,从资金源头保障噪声防治工作有效实施。 二是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单位噪声防治责任。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已明确约定施工单位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须制定并报批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因噪声污染引发的投诉、处罚等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噪声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施工考核和结算依据。 三是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源头降噪: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及工艺(如静压桩代替冲击桩),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或隔声罩。传播途径隔声:施工场界设置连续密闭隔声围挡,高度不低于2.5m,高噪声作业区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障。工时序优化:合理安排高噪声作业时间,严禁夜间(22:00-0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的,应取得相关部门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场界监测:施工场界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点,定期开展场界噪声监测,确保符合标准限值。沟通协调:施工前发布公告,主动与周边居民及单位沟通,公示施工时间及投诉渠道,及时回应噪声投诉。 四是建设单位履行监督责任。建设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隔声围挡、设备降噪、作业时间等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④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七十二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并且必须公告周围企业及居民。 在按环评采取以上措施,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此外施工噪声将随工程的结束而结束。 (4)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必要的分类,以便回收可以二次利用的废弃物,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处置,避免任意堆弃影响土地利用及造成二次污染。 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采取定点收集的方式,施工场地内,设置一些分散的垃圾收集装置,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运至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 ③施工所用砂土应单独存放,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 ④垃圾堆放点不得排放生活污水,不得倾倒建筑垃圾,禁止生活垃圾直接回填,以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 ⑤隔油池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HW08 900-210-08,建设单位应采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代码900-041-49)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置。施工单位可据此选择是否豁免处理。若选择豁免,可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若不满足豁免条件或建设单位要求从严管理,则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施工期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①划定施工带,文明施工。按照施工实际需要划定施工带,施工时所有车辆、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的活动要严格限制在施工带内。严禁施工人员破坏厂界外植被、作物,避免施工机械碾压耕地。临时占地要严格控制面积,减少对土壤与植被的不必要破坏。****园区规划区红线外新设施工便道。 ②施工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开堆放、分层回填的方法,施工完成后对厂内绿化区域进行及时恢复,以便对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③清理施工现场:施工结束后要尽快清理施工现场,运走施工垃圾,严禁将其随覆土埋入地下,恢复原有土层土壤后,采用当地植被进行厂区绿化。 ④为减少施工期对土层和规划区外林地的破坏,合理的土方开挖和回填覆土也十分重要。挖填过程中应实施“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的措施,与原有土层结构尽量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种废气应收集处理。 聚合物微粉生产线液体打料间溶剂投料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三氯乙烯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加热溶解、蒸馏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三氯乙烯等不凝尾气采用管道密闭收集,一起引入“预冷冷凝+热辅助真空吸脱附冷凝回收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聚合物微粉生产线气流分级工序产生粉尘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回用料投料产生的粉尘采用微负压收集,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包装粉尘采用密闭管道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经处理后的气流分级废气、投料废气和包装废气一起通过不低于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 改性蜡粉生产线抗氧剂投料产生的粉尘采用微负压收集,包装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两股粉尘废气汇总后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与经处理的聚合物微粉生产线粉尘合并,一起通过不低于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改性蜡粉生产线接枝反应工序、熔融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管道收集,经“二级冷凝刮板过滤器”处理后与经微负压收集的放料废气,一同引入“CO催化燃烧”处理,最终通过不低于15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 危废贮存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微负压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 拟建项目聚合物微粉生产线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三氯乙烯执行**地标《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有机化学品制造工业》(DB34/4812.3-2024)表1、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 聚合物微粉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改性蜡粉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结合建设单位提供的废气处理设计方案,聚合物微粉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和改性蜡粉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经同一根排气筒排放,故按从严原则该排气筒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改性蜡粉生产线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丙酮参照执行**地标《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有机化学品制造工业》(DB34/4812.3-2024)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 危废贮存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三氯乙烯执行**地标《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有机化学品制造工业》(DB34/4812.3-2024);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地标《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有机化学品制造工业》(DB34/4812.3-2024)。 2、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全厂采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配套雨水排水管网、污水排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与地面清洗、循环冷却废水等生产废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均质调节池(加盖)处理,废水达到**市**区****公司接管协议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到(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排入丰乐河。化粪池处理规模为5m3/d,废水均质调节池(加盖)为22.5m3。 3、声环境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消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规定建设工业固废贮存场所,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对含危化品废包装桶/袋、废有机溶剂、废冷凝残渣、废气处理活性炭、废混合吸附剂、废树脂、废催化剂、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分析室废实验器皿等危险废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中的特别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配套专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配备专用储存容器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置。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采取土壤、地下水防渗措施。按照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是否能及时被发现和处理的原则,将建设场地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针对本项目特点,与本项目有关的重点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甲类车间、甲类仓库、调节池(加盖)、化学沉淀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机修间、危废库、导流沟及污水管网等。运营期正常状况下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编著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的落实,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废水能引入事故应急池;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一旦出现事故隐患或地下水、土壤异常等环境危害事件,应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处置,包括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在加强监控、建立前述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
| 3 | 日处理5t离心母液危废减量化项目 | **省**循环经济园**纬一路与东环路**泰鹏厂区内 | ****园区****公司 | ******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利用泰鹏厂区内一期脱盐生产车间内闲置的盐库进行修缮改造,作为本项目的生产车间,购置一套蒸汽低温结晶器,配套建设配备的公辅设施。 | 1.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废水****水厂,混合后的水质pH值、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园区的接管标****处理厂,****处理厂主要处理工艺采“一次絮凝沉淀+高效水解酸化+一级好氧+二级好氧池+二沉+接触氧化+二次絮凝沉淀”,经污水厂处理后经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工艺废气经三级喷淋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按要求建设规范化排污口。 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环氧氯丙烷和酚类参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及2024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要求和表1中的排放要求。 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100米,该环境防护****医院、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 3.声环境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消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规定建设工业固废贮存场所,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对废活性炭、浓缩液等危险废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中的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配套专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配备专用储存容器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置。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减量化车间、危废库设置重点防渗。运营期正常状况下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重新修订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的落实,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废水能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一旦出现事故隐患或地下水、土壤异常等环境危害事件,应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处置,包括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在加强监控、建立前述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7、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