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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信息分类:国土**、能源 | |
| 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 | 发文日期:2026-10-28 16:30:11 | |
| **县 | 生成日期:2026-10-28 16:3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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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止时间: | ||
| 《**市**县“一河两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HNGHXC09-01(商业用地)地块和HNGHXC09-02(交通场站用地)地块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 ||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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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能源 |
| 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 |
| 2026-10-28 16:30:11 |
| **县 |
| 2026-10-28 16:3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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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县“一河两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HNGHXC09-01(商业用地)地块和HNGHXC09-02(交通场站用地)地块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
**市**县“一河两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位于****社区,滨河大道南侧。HNGHXC09-01(商业用地)地块,用地面积5413.51㎡,规划建设2栋商业建筑,总建筑面积5682.35㎡,计容建筑面积5217.72平方米,容积率0.96,建筑密度49.63%,绿地率20.46%。HNGHXC09-02(交通场
站用地)地块,用地面积4584.62㎡,规划建设62个机动车位,210个非机动车位,绿地率13.89%。
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依据《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现将本方案主要****政府网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政府网站对该规划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我局将依据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该规划。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县高河镇**路22号
联系方式:0556-****458
公 示 期: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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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