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藕塘国有林场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间伐剩余物出售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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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间伐剩余物出售项目交易公告

****林场将于2026年11月3日10****商贸城B区1幢六楼616会议室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介绍:****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间伐剩余物出售项目,拟对项目范围内间伐后直径3公分以下(不包括3公分)的剩余物,包含枝桠、梢头、小径木、灌木等进行竞价出售。勘察现场联系人:王义忠,联系电话:139****0684,竞得人在成交后不得因对项目情况不了解、未勘察现场等为由,提出任何要求,凡参加竞价的竞买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因未勘察现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本次竞价共1个标段。

标的物1:

间伐后直径3公分以下(不包括3公分)的剩余物,包含枝桠、梢头、小径木、灌木等(松树剩余物不得出**市范围内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作业)。项****国有林场,面积约3099亩,竞价起始价:49600.00元。

注:项目采伐期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小班较多且分散,实际数量以现场间伐后的落地剩余物为准。

二、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为参照,间伐后剩余物移交,一切费用由竞价人承担。竞价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价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本项目竞价公告、竞价须知等所有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3、其他特殊说明:无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竞价起始价:49600.00元,竞价保证金:10000元整,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1、竞价保证金须在2026年11月3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公司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代理公司账户如下:

竞价保证金:10000元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区支行

子账号:123********026188;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林场国土绿化项目间伐剩余物出售项目竞价”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出售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2、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总价的10%,在竞得通知书发放后七日****国有林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成交后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成交后另行通知

银行账号:成交后另行通知

(缴纳时必须备注:****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间伐剩余物出售项目履约保证金)

注意: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保证金的情形,由出售单位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出售单位直接收缴。

④竞价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价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代理,代理费600元,由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公司。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17时止,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林场咨询,场里节假日有人带到现场(节假日有值班人员)】,****公司或者出售人联系。

七、竞价程序:

本次竞价活动采用现场纸质竞价单形式出价,现场即时宣布最高价,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林业局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签订合同。如竞得人未按要求签订合同,出售人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出售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合同签订前需将成交价****国有林场指定账户,账户如下:

户 名:成交后另行通知

开 户 行:成交后另行通知

银行账号:成交后另行通知

八、重大事项披露:

1、****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间伐剩余物出售项目,竞得人应按公告约定的内容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否则,出售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交给场里的保证金。

2、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出售单位直接收缴。

3、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履约的,按2000元/天罚款。

九、特别提醒:

a)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代理****国有林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价人承担。

e)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f)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出售单位直接收缴。

g)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出售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h)本竞价须知由出售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放弃竞得资格的成交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中心直接收缴。

十、联系方式:

出售单位:****林场

联系人:王义忠 联系电话:139****0684

代理公司:****

联系人:王佳 联系电话:199****2922

附件:竞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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