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意见征集 |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
| **** | 成文日期:||
| 废止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6-10-28 17:23 | |
| 【面向社会】关于召开**县居民基本水价调整听证会公告(第2号) | ||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召开**县居民基本水价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县居民基本水价调整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
2026年11月18日上午9:00
三、听证会地点
****8楼东会议室
四、听证方案要点
为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对水**的配置作用,保证城镇供水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定价原则,依据成本监审结论,考虑消费者的承受能力,拟提出以下方案:
方案一:
(一)居民基本水价:取消农村地区“两部制”水价制度,全县供水价格实行同网同价制度。全县居民用水第一阶梯基本水价为:2.3元/m3;第二阶梯基本水价为:3.5元/m3;第三阶梯基本水价为:4.8元/m3。
(二)全县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价格分别为3.53元/m3、5.8元/m3。
方案二:
(一)居民基本水价:取消农村地区“两部制”水价,全县供水价格实行同网同价制度。全县居民第一阶梯基本水价为2.5元/m3;第二阶梯基本水价为3.75元/m3;第三阶梯基本水价为7.50元/m3。
(二)全县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价格分别为3.53元/m3、5.8元/m3。
按每户4口人计算,居民生活用水每月阶梯水量:第一阶梯15m3(含)以下,第二阶梯15-20m3(含),第三阶梯20m3以上。居民阶梯水量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月度滚动使用。
五、预计对用户支出影响
根据2025年度居民用水量测算,县**居民平均每月每户用水量为6.30m3,如果按方案一执行,不增加用户支出;如果按方案二执行,预计每户家庭每月增加支出1.26元。农村地区居民平均每月每户用水量为3.69m3,按方案一或方案二执行,预计每户家庭每月支出分别减少4.26元、3.52元。
非居民和特种用水价格调整,方案一和方案二不增加县**用户费用支出;农村非居民用户和特种用水户按方案一或方案二执行,调整后价格略高于供水企业的定价单位成本,有利于保障供水企业运行、管网户表改造、水质提升。
六、成本监审结论
对2024-2025年供水成本进行审核,****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定价成本为3.20元/m3(不含税费)。
七、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消费者8人:倪冬其、韩爱云、潘邦强、吴世华、朱进生、宁庶河、夏健飞、张权
(二)经营者1人:
刘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利益相关方2人:
李谋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方建兵(******公司总会计师)
(四)专家学者2人:
陈红英****事务所律师)
朱家余****事务所会计师)
****人大代表、****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大代表 )
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科长)
****政协委员 )
冯 ****财政局农业股股长)
杨 ****监局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管股股长)
八、旁听人名单
消费者3人:凌烈和、丁文芳、王**
九、听证人名单
****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水务局党组成员)
****发改委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十、其他事项
为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于2026年11月16日前可以向县发展改革委提交**县居民基本水价调整的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556-****00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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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