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基础设施补短板一期工程-住宅小区生活配套建设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县基础设施补短板一期工程-住宅小区生活配套建设项目 | ||||||
| 标段编号 | ****-1 | ||||||
| 招标人 | **** | ||||||
| 项目统一代码 | 2509-340522-04-01-296143 | ||||||
| 最高限价 | ****106.46元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省**市******花园路交叉口龙亢置业大楼1层旁,解科峰138****6389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动态合理价格法 | ||||
| 开标时间 | 2026/10/19 9:00:00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地址 | **省**市****消防队北侧 | ||||||
| 投标价(元) | ****648.87 | ||||||
| 项目负责人 | 孟祥波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皖234********10906 | |||||||
| 技术负责人 | 骆晓蔚(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编号:FGY****1220)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地址 | **省**市**区包公街道**路130****广场C区6-2207室 | ||||||
| 投标价(元) | ****753.60 | ||||||
| 项目负责人 | 武伟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皖234********16933 | |||||||
| 技术负责人 | 卢丹(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编号:FGY****0782)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地址 | **省**市**张李乡张李村村卫生室对面1号商铺一楼 | ||||||
| 投标价(元) | ****842.27 | ||||||
| 项目负责人 | 杨维龙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皖134********03003 | |||||||
| 技术负责人 | 毛远庆(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编号:934********01075592)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舜;180****9669)。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55-****519。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