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2028年**县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7-2028年**县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提问1:纯电续航里程证明在“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里,新车入****管理部门收去存档了,无法提供。只在服务车辆明细表中注明,中标后查验车辆可行。
答复1: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服务车辆明细表中须如实填写,中标后由征集人核验。
提问2:响应文件中的第7项服务车辆明细表里的“车型”应如何正确填写是否是根据机动车登记证书来填写。 机动车登记证书中有2条相似信息: 1.车辆类型 (如: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2.车辆型号 (如:车辆型号:BYD7002BEV8) 应如何正确填写
答复2:《服务车辆明细表》中“车型”即车辆类型,该内容按照采购需求车****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填写均可,车辆功能满足采购需求均予以认可,不因《服务车辆明细表》“车型”****车行驶证、登记证书“车辆类型”栏表述不完全一致而认定无效。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购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电 话:0551-****6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1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缪梨华
电 话:0551-****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