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2大溪河至上窑段公路改建工程宋集至武店段结余土石料交易公告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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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于2026年11月13日15时****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公开举行拍卖会,公告如下,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拍卖公告及附件全部内容,一经参与竞买即视为完全认可并接受所有条款。

一.拍卖标的明细

1.标的名称:S312大溪河至上窑段公路改建工程宋集至武店段结余土石料。

2.标的数量:结余土石料约180.29万吨(灰岩约56.82万吨、**岩约84.62万吨、石英砂岩约38.85万吨);最终结算数量以出让方、竞得人、属地监管单位三方共同确认的过磅清运数为准。

3.起拍价:人民币4750万元,现场应价低于起拍价的,不得成交。

4.结算方式:竞得人按拍卖成交总价全额预缴价款,最终实行固定单价、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成交单价=成交总价÷****900吨,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单位为元/吨。

最终结算应付总价款=成交单价×三方确认的最终过磅清运数。

5.处置规则:本项目所有土石料实行混料统一处置、单一固定单价计价结算,不区分灰岩、**岩、石英砂岩或其他品类,竞得人实际得到的土石料品类和数量以施工现场挖方结余土石料现状为准,竞得人严禁筛选、挑拣、选择性外运优质石料、遗留劣质石料,必须无条件整体清运全部合规产出的结余土石料。

6.标的物特殊现状:(1)标的土石料为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动态挖方结余料,并非已全部开挖堆存的存量土石料,无一次性集中出料条件;(2)项目挖方区域地形、地质情况复杂,公告中土石料种类和数量均为勘察估算结果,无法预判后续深部开挖岩层石料品质和数量,标的土石料按现场现状据实移交。(3)项目挖方区域为数个不相邻区域,分散、点位不相邻、跨度大,现场运输、布设、施工条件复杂;(4)项目采用分区域施工、分层修坡、逐层开挖、分时段分路段施工工艺,土石料随道路主体工程施工进度逐步、分批、分时段产出,出料时序、出料量完全依附于道路主体施工计划,整体施工、出料周期长,存在不可控性;(5)受项目施工现场地形地质、施工工艺、施工进度安排等影响,乙方实际得到土石料的数量、品类、质量、瑕疵均无法预测,以施工现场实际产出现状为准,出让方在本公告中所列品类、数量均为勘察设计估算参考值,和出让方相关的测绘、检验、评估、估算等结果,均仅作为拍卖竞价参考依据,不构成出让方对标的物数量、品相、规格、质量、产出时序、施工进度、市场行情的任何明示或默示担保。(6)所有工期风险、产量波动风险、出料瑕疵风险、时序滞后风险、成本波动风险、市场行情波动均由竞买人自行预判、自行承担。

二、咨询看样

1.看样时段: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2日17:00(工作日)。竞买人现场踏勘仅可查看当前已开挖露头,无法预判后续深部开挖岩层及石料品质。

2.竞买人应于公告期内自行完成现场踏勘,并认真查阅本项目拍卖公告及附件。凡参与竞买者,均视为已实地踏勘并完全理解项目情况,接受公告全部条款。

3.索取项目相关资料或相关咨询可按公告联系方式与项目负责人或出让方联系。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及现场需提供材料

1.中华人民**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名单。

3.已按拍卖公告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800万元。

4.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半小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领取号牌进入拍卖会场参加竞买:

竞买人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回执、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所有材料一式四份并本人签字;委托他人参会的,须额外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材料。

竞买人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回执、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委托参会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一式四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5.参加本次拍卖现场会的竞买人须遵守拍卖规则,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拍卖会场,超过规定时限即视为自行放弃竞买资格。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应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四、竞买保证金

1.竞买人于2026年11月12日17:00之前****交易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00万元,转账须备注:“S312结余土石料竞买保证金”。(竞得人的转账账户、成交确认书、土石料销售合同主体必须保持一致)

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任一账户:

①户 名:****交易中心

开 户 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200********866****00025

②户 名:****交易中心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账 号:122********014201

③户 名:****交易中心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账 号:131********00095566

④户 名:****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 号:187****23578

2.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交易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按原缴纳途径无息退还。

3.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竞得人履行合同义务,不冲抵成交价款。合同期内,竞得人有违约行为的,出让方有权依据合同具体约定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竞得人全面履约、清运完毕、结算无争议的,出让方在结算完成后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五、竞得人要求

1.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支付全额成交价款,并签订《土石料销售合同》(见附件)。

2.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全额成交价款或签订《土石料销售合同》的,视为根本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内容,出让方有权将其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再行委托拍卖该标的,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同时还应支付再次拍卖产生的拍卖佣金。

3.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在签订合同起15个月内完成全部结余土石料清运。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全部清运的,每延期一天,按人民币5000元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土石料另行处置,竞得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含二次处置费用)。受不可抗力或道路工程主体施工进度影响的,经出让方或道路工程业主代表书面同意的,可延期。

4.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让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仍不整改的,视为根本违约,出让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单方解除合同,另行处置剩余土石料,并有权追偿损失:

(1)拒不服从出让方及监管单位现场管理、拒不执行合规作业要求的;

(2)擅自装运拍卖标的以外的土石方、矿产**的;

(3)在作业现场私自筛分、挑选、分拣土石料,筛选优质石料、遗留劣质石料的;

(4)无正当理由停工、拒运,未完成全部结余土石料清运工作的。

六、特别提醒

1.本项目标的以现场现状据实交付,出让方、交易中心、拍卖代理机构均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本项目属于公路在建工程挖方结余料,项目开工时间进度不保证、分区域分层渐进式施工、出料周期长、出料时序不可控,出料数量、出料品类、产出时间仅为参考值。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期内自行对标的土石料现场情况、品质瑕疵、作业场地、进出道路、运输条件、周边环境、政策管控、市场行情、清运风险以及项目道路施工情况进行全面、充分的实地踏勘、核查与评估,了解标的物全部现状及潜在风险,参与竞买视为自愿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及潜在风险(含土石料质量、数量、品相、出料时序、施工进度、场地条件、运输环境、政策限制、资金使用成本、市场行情波动等)。成交后,竞得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含土石料质量、数量、品相、出料时序、施工进度、场地条件、运输环境、政策限制、资金使用成本、市场行情波动等)主张合同变更、解除、降价、退款或拒绝履行义务。

2.竞得人全权负责项目作业全过程:包含运输道路协调、日常养护、破损修复、扬尘治理;车辆机械报备审批、合规证件办理;地磅、磅房及监管区域建设、运维、通电通网;现场装车、运输、秩序管控、安全管理、场地看管、渣土堆放等全部工作,所有费用、安全责任、法律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0000元,由竞得人全额支付。

4.本公告附件竞买人须知、土石料销售合同共同构成本项目公告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项目全部文件。竞得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其他未尽事项在《土石料销售合同》中予以明确。

七、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38****4861,136****0603

出让方:****

联系人:曹经理

联系电话:139****1406

八、最终解释权

本项目未尽事宜,****有权对本公告进行补正、澄清,最终履约及权责界定以《土石料销售合同》正式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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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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