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市**区西小河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10月27日9时30分在******交易中心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成员单位:**市****公司),投标报价:****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研究院****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市城乡建设****公司),投标报价:****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0.00元。
2.其他情况:**省建院****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公示期:自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或****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区史河街道东楼路与**路交汇处**嘉苑S1#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64-****661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史河街道东楼路与**路交叉口**嘉苑S1#111铺
联系人(异议受理人):王工
联系方式:0564-****001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