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问:本项目实施内容为**县11****园区)3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建议打分项人员配备市政相关专业人员。
答复: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技术资信分的人员配备调整为:
| 人员配备 | 供应商拟为本项目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配备中具有工程勘察、给排水、园林、结构、造价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之一的得2.5分,满分10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职称证书,以及提供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自2026年1月1日(含)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未提供不得分。 | 0-10分 |
二、本项目付款方式调整为: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 1 | 付款方式 | (1)完成方案设计付至合同价款的10%,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付至合同价款的40%,施工图审查完成或者施工招标结束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检验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省市验收结束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0%。(2)设计完成且领取审图合格证,在满36个月未开工建设时:设计费支付至合同价的80%,若明确不再建设时,支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不再支付。36个月后重新启动建设的,设计费支付参照上述第1条执行。 (3)设计完成且领取审图合格证的工程,部分工程开工建设时:已开工建设的子项目设计费支付按上述第1条执行,未开工建设的子项目设计费支付参照上述第2条执行。 (4)设计完成且领取审图合格证:因故造成部分工程重新勘探、设计的,其废除部分的合同价款按80%给予补偿。 |
三、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技术资信分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调整为: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勘察或设计类业绩的,每个得4分,满分12分。 注: 1、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同; (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加盖业主(合同甲方)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如果合同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2、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如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签订时间、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等)的,应另附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业绩是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反映出本项目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岗位的业绩。 4、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供应商业绩如为同一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 0-12分 |
四、因本项目延期,现磋商文件修改如下: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磋商时间
3.2获取方式:
(1)本磋商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查阅磋商文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5.磋商时间及地点
5.1磋商时间:2026年11月5日9时00分
5.2磋商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
备注:此答疑文件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市**县天海路与宝成路**肥光办公区二号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7****337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联系人:汤工
电话:0551-****5007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