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公告
项目名称:水湖镇小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总价限额20万元,控制费率5‰,本项目按费率报价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高小型项目建设质量,规范水湖镇项目清单编制流程,拟****公司开展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资金使用的规范性、透明性,切实保障镇属建设项目落地见效。单个项目的服务费用以工程预算价为计算基数(项目清单已编制完成,因特殊原因没有实施的,其服务费按预算价降幅20%为服务费计算基数),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控制费率5‰(单个项目服务费=该项目预算价*中标费率),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支付,超过3000元,按3000元支付。项目服务费合同期内费用控制在20万元以内。
成交方需对造价编制内容进行内部审核,确保工作成果质量。成交方出具的清单编制成果必须保证误差率±3%内,如审查后误差较大,业主方有权拒绝支付造价咨询费并处以2万元/次的罚款;如出现重大失误,业主有权取消合同并上报相关部门。造价服务涉及镇村级市政、道路、绿化、房建、安装、水利等多种类型项目,点多面广,多为造价较低的零星小型工程。造价编制时间多数必须在5-7天内完成,并保证做到随时提供现场服务。同时要求中标方须安排具有较强的农村项目造价编制实践工作经验,且综合素质较高并相对固定的人员参与,不误业主需求。
发包方式:平均值竞价(资格审查合格后对所有有效报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算数平均得出平均值,对不高于平均值的投标报价再次进行算术平均得出二次平均值,按照投标报价和二次平均值偏差绝对值最小的原则选择成交企业。绝对值相同的,选择负偏差报价企业;报价相同的,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企业)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造价咨询;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需提供近半年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和至少一个40万元或以上造价咨询相关业绩。
3.信用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材料构成及要求:
(1)授权委托书:标注联系电话、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社保证明材料、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近半年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至少一个40万元或以上造价咨询相关业绩证明材料;(4)信用承诺。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投标现场需另外单独提交一份材料(1),即授权委托书相关材料)。注:要求所有投标材料字迹清晰、明确,若因材料不清晰造成对投标单位不利判定,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请各投标人注意保证投标材料质量。
申请材料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0:00;
投标地点:******教体局三楼302室或304室;
计划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日10:30;
开标地点:**县水****人民政府纪委接待室(原信访大厅)。
联系方式:贺海松,055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