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与儿街镇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与儿街镇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1 | |||||||
| 招标人 | ****、****农业农村局 | |||||||
| 最高限价(元) | ****967.85元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县中兴南路14号 0564-****803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22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招标人名称填写错误。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限不在有效期内。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未见施工员信息。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60日历天 | |||||
| 地址 | **省**县上土市镇陡**村 | |||||||
| 投标价(元) | ****670.20元 | |||||||
| 项目经理 | 怀秀秀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28825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金晶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60日历天 | |||||
| 地址 | **省六****政府 | |||||||
| 投标价(元) | ****725.76元 | |||||||
| 项目经理 | 缪宏杰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12496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尹安鸣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60日历天 | |||||
| 地址 | **县**镇**大道与纬七路交叉口壹号公馆82幢122号 | |||||||
| 投标价(元) | ****985.17元 | |||||||
| 项目经理 | 储玲玲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08852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任思琪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2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农业农村局 地址:**县与儿街镇、**县住建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64-****009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