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用地审批 | |
| **** | 发布日期:2026-08-07 16:02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2026-08-07 | ||
| **县2026年第三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公示 | ||
| 第三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
**县2026年第三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公示
为深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促进土地**的节约高效和可持续利用,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拓展用地空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依据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对我县万福镇镇南村、陈安村,龙亢镇汪彭村、界沟村,兰桥镇**村等建设用地进行复垦。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国土**部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24 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2〕34号)、《关于严格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管理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8〕2123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县2026年第三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2026年第三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二、规划实施计划
1、项目实施总工期为1年,项目获批复立项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2、严格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进行管理,挂钩周转指标在实施期间归还完毕。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区由拆旧区和建新区组成。其中:
(一)拆旧区
拆旧区位于**县万福镇镇南村、陈安村,龙亢镇汪彭村、界沟村,兰桥镇**村境内,通过实地测量,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为:项目区总面积7.0467公顷,建设规模7.0467公顷,可新增耕地6.5886公顷。
(二)建新区
建新区位于**省**县白莲坡镇叶湖村、白乳泉街道新上村、鲍集镇镇东村、常坟镇拐集村、孔岗村、**村、徐梅村、陈集镇陈二村、陈集村、瓦四村、永佛村、褚集镇褚集村、张娄村、淝河镇中黄村、淝南镇马圩村、双沟村、河溜镇葛山村、杨湖村、祠堂村、**村、大成村、荆山镇柳沟村、兰桥镇兰桥村、**村、张坝村、联合村、榴城镇草寺村、苏集村、龙亢镇淝河村、关庙村、三教村、红庙村、胡刘村、黄洼村、界沟村、龙亢村、苏圩村、姚湾村、邵院村、寨头村、莫湖村、支严村、**集镇**村、唐集镇唐集村、黄圩村、万福镇陈安村、砖桥村、关圩村、**新村、刘楼村、刘圩村、万福村、镇东村、余夏村、张刘村、找母村、镇西村、镇南村、徐圩乡钞湖村、黄园村、宗庙村境内,总面积为5.333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4.2031公顷。
四、规划目标
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国发[2004]28号文件精神,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的新举措,其目的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对城镇建设用地的供给,解决建设用地指标供需矛盾。
五、计划投入
本项目总投资503.06万元,其中安置补偿费221.48万元,土地复垦费281.58万元,复垦费单位面积投资26639元/亩。
六、收益分配
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土地出让净收益按照实施规划及时、分批、全部返还用于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支持农村集体发展生产,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增减挂钩试点带来的实惠。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挂钩复垦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由各乡镇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相关部门配合协调、整体运作。
社会各界人士如对本项目建设有合理化建议或意见的,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信方式)于公示期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9月7日内提出,请与****联系,联系电话:0552-****475。
2026 年 8 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