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智能充电棚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澄清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非机动车智能充电棚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 澄清公告如下:
1、招标公告 3.1.2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修改为: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投标人须承诺:“未在其他任何一个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也不存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定的允许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提供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投标人须承诺:“未在其他任何一个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也不存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定的允许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提供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2、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11月11日9时00分。
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城市之光小区26号楼3层
联 系 人:柏润
电 话:0557-****57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王坦、李旭东
电 话:176****7726、139****9415
电子邮件:****@163.com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