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公司****公司集中招商,招商人为****。项目资金由招商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商,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招商说明
(一)招商范围
****公司北区华府春**3家委托加盟店其它渠**包招商项目。
(二)招商**期限
****旗舰店外包委托加盟店**有效期生效日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31年11月30日,**协议一年一签,根据经销商续约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约。若**有效期到期,新的委托加盟店招商结果未确定,将顺延至新的加盟商进驻营业为止。
(三)相关费用
| 招商包 | 区县 | 厅店名称 | 业务管理费基准值(元/年) | 业务管理费封顶值(元/年) | 履约保证金(元) | 业务风险保证金(元) |
| 招商包1 | ** | 建设南路加盟店 | 70000 | 138200 | 承诺的年度业务管理费的10% | 承诺的年度业务管理费的10% |
参选保证金金额收取标准按照每个招商包2万元确定。参选保证金需在招商结果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未中选参选人指定账户,中选人缴纳的参选保证金需在**协议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中选人指定账户。中选人因故放弃进驻,参选保证金不退还,该中选人后****公司招商。
业务管理费按半年或一年缴纳,在**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个半年或年度的业务管理费,剩余的每期业务管理费在上一年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缴纳,以此类推。不足一年的按日折算,一次性缴纳。
履约保证金、业务风险保证金自**通知书发出后7****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其余相关费用如信用押金、敏感业务押金、有价卡押金等按渠道押金管理办法执行。
外包期间产生的水电、保安、保洁等物业费用由成交方自行承担。
乙方未按规定期限缴纳业务保证金和业务管理费,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应付款项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5天(不含第5天)仍未缴纳的,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经营权;超过15天(不含第15天)的,甲方有权扣罚全部业务保证金,并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四)营销支撑费标准
厅店进驻商所有业务营销支撑费均按照**移动社会渠道营销支撑费标准的100%正常支付。厅店****公司管理考核及退出机制进行考核、奖励或淘汰退出机制。
(五)年度重点业务服务价值总积分基准值、封顶值
| 招商包 | 区县 | 厅店名称 | 年度重点业务服务价值总积分基准值 | 年度重点业务服务价值总积分封顶值 |
| 招商包1 | ** | 建设南路加盟店 | 77000 | 84700 |
服务价值积分口径口径说明:
| 服务项目名称 | 优化后:服务积分 | 稽核口径 |
| 基础套餐服务 | 套餐月固费19元以下,0.5倍实收月固费;其中副卡5分 (针对纯新增、攻坚新入网用户,增加1倍G网实收。(攻坚副卡1倍)) | 1.根据入网次月对应实收及状态判断,要求状态正常。 |
| 基础服务变更服务 | 升档后套餐实收月固费价值不下降,根据升档实收差价给予对应价值积分。 | 新套餐生效起第2个月(即判断办理的次次月)用户状态为“正常”状态,升档后套餐月固费实收价值不下降。 |
| 宽带新增服务 | 新增宽带给予1.0倍实收(主角+宽带)月固费; | 订购宽带单产品及融合服务,要求新增宽带办理后第2月状态“正常”且融合套餐未拆包。 |
| 终端销售及大合约服务 | 1.大合约:异业、信用购机、5G金币购机等大合约办理,办理号码次月实收月固费2.0倍; | 1.大合约:次月办理号码状态正常、营销活动有效未解绑。 |
| 专线业务服务 | 1.5倍实收月固费 | 费用年付,要求新增办理后T+3月状态正常 |
| 一元客房业务服务 | 1.5倍实收月固费 | 费用年付,要求新增办理后T+3月状态正常 |
| FTTR-B业务服务 | 1倍实收月固费 | 要求新增办理后次月状态正常 |
同一招商包的业务量合并进行考核及扣罚。
以上任务值考核口径甲方****公司的通知和自身业务发展需要、门店补贴积分规则变动等进行调整,但应提前7个工作日告知乙方。
(六)人员配备要求
| 招商包 | 区县 | 营业厅名称 | 人员配置数量要求(名) | |||
| 合计 | 店长 | 营业员 | 促销人员 | |||
| 招商包1 | ** | 建设南路加盟店 | 8 | 1 | 6 | 1 |
****营业厅营业人员最低要求,若客流量增大,现有营业人员不足,导致排队等候时长超标,严重影响客户感知,“用后即评”客户满意度不达标,甚至引起用户投诉,进****公司要求增配营业人员。
对于经销商未能按照承诺要求投入人力**数量和学历要求,按3000元/人/月扣罚,直至人力投入达到承诺人数且满足承诺学历要求。(要求应答满足)
二、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如任何一项不符合,招商人不接受应答:
从参选人基础实力、渠道覆盖能力、资格后审否决条款三方面制定参选人资质。
****公司基础实力
1.****公司、总****公司或分公司、个体工商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境内合法注册时间12个月及以上。
2.如因股权变更、拆分等原因,原公司****公司****公司)并继续正常运营的,****公司的相应资质,包括注册时间、**时间、厅店数量、业务量、相应考核等。
3.拥有相关部门许可,具有通信代理资质和主流品牌终端销售资格,与**移动有终端销售**关系且连续**时间不低于6个月(需提供有效的同运营商**协议复印件)。
(二)渠道覆盖能力
1.省级连锁零售商在**范围内进驻或设立20个终端零售门店,支撑管理人员不低于30人;
2.泛全平台省级商户需满足全省范围内覆盖至少300家下游提货渠道,支撑管理人员不低于20人;
3.省内进驻或自行开设的**门店不少于3个且累计经营面积不低于200平米(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为同一人),员工数量不低于15人.
以上三条只要满足其一条件即可;以上三条只要满足其一条件即可;
4.终端零售门店数量以各门店营业执照为准,若法人代表不一致,****公司****公司、分公司)或股权结构(如各股东股权分配)等证明材料;覆盖提货渠道数量以招商启动时间前半年泛全平台提货渠道为准;人员数量以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协议或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为准。
(三)资格后审否决条款
凡符合如下任一情形的,不得作为参选人参与所在区县的招商,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1.旗下与**移动**的同一门店,在前一年1-12月期间在招商所在区县发生因养卡、套****公司通过文件通报5次及以上的;
2.招商当月前半年内,在招商所在区县存在因违反实名制规定、业务不知情定制、涉诈、黑灰产、骚扰短信发送等严重不良记录,被集团、工信部、****管理局、**部门等通报、行政或刑事处罚的门店的;
3.对于因营销服务不合规范、违规外呼、违反黑灰产治理、触犯社会渠道十五条禁令等被清退且不足一年的经销商。通过工商系统、财务系统等对经销商实际经营者进行核查,杜绝被清退经销商变相参选。
4.****公司****集团“社会渠道不良信用信息库系统黑名单”管理的;
5.参选人未提交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承诺按照**移动“泛全联盟”要求,泛全产品提货占比、泛全终端****公司当期的要求,纳入连锁运营渠道需使用移动销售系统等的;
6.以联合体报名,或参选人采用“挂靠”、“组团”等方式达到资质要求的;
7.同一单位负****公司参选同一招商包的;
8. 应答截止时间前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的标准足额缴纳参选保证金;
9.参选人在本次招商应答过程中围标被举****委员会判断为围标的;
10.各参选人未在商务报价表规定的基准值上进行报价,低于基准值的。
三、获取招商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凡有意参加者,于2026年10月27日18时00分至2026年10月30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线下报名。
| ** 代经理 134****1422 **市**县栖****公司2楼市场部 |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在报名期间将营业执照名称、营业执照影印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记录影印件)、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参选标包等资料发送至我方工作人员,我方工作人员核实后将比选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出。
| 区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 ** | 代辉 | 134****1422 |
(注:招商人仅对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核)。
3.2潜在应答商线下报名后,需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0元)整。潜在应答商必须现场报名,否则将影响应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应答商承担。
3.3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日9时00分(**时间)。
3.4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省**市银河一路518****公司综合楼8楼评标室。(参选文件采用专人递交方式,应答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送达,递交人员应服从现场管理。本项目将采用现场公开唱价)。
3.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仅在中国移动招商与招标网(http://b2b.****.cn)上发布,招商公告将明确对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商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唱价等事宜。
五、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省**市银河一路518****公司
邮编:234000
联系:杨经理139****2488
****银行账户信息:
| 县区 | 虚拟户户名 | 虚拟户账号 | 开户银行 |
| ** | ****集团****公司****公司 | 888********08745 | ****营业部 |
六、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商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招商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商主体的招标招商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附加项 无
招商人:****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