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岱山灌区改造提升工程全过程检测询价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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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灌区改造提升工程全过程检测询价通知书

各潜在供应商:

为严格把控本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控,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及使用功能,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等相关规范标准,我单位现就本项目全过程检测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合资质、履约能力强的检测单位参与报价。现将本次询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县**灌区改造提升工程全过程检测

2.采购单位(委托人):****

3.工程建设地点:**县东北部**灌区

4.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维修改造岱**一站、岱**二站、岱**一站、岱**二站4****泵站。整治渠道11.9公里并布设渠道安全防护设施15.6公里,**、拆建及改造渠系建筑物82座,配套建设管理设施。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合格止。

6.采购预算:人民币9.6万元。

二、检测服务范围及内容

对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进行全过程质量检测。主要检测范围: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包括①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度量;②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工程施工相应环节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并对基础处理、回填等隐蔽工程及时开展检测。

三、执行规范标准

本次检测所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水利行业现行有效规范、标准、规程,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土工试验规程》)、《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河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所有检测成果必须符合工程竣工验收及行业备案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满足(1)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全过程检测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五、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固定总价报价,包含取样费、检测试验费、设备使用费、人工费、交通费、资料编制费、税费、验收配合费、质保服务等项目全过程所有费用,采购单位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报价单位需结合项目概况、检测范围、服务周期、工作难度综合合理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恶意低价、虚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文件需列明报价明细,明确检测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人员配置、成果交付清单。

4.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六、成果交付要求

1.日常检测:进场材料、工序检测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单项检测报告;常规现场检测完成后及时出具检测数据及记录。

2.阶段性成果: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及时汇总检测资料,出具阶段性检测总结报告,配合阶段验收。

3.最终成果:工程完工后15个工作日内整理完成全套全过程检测资料、汇总检测报告,提交完整合规的检测成果文件,满足工程竣工验收、质监备案、资料归档要求。

4.所有检测报告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加盖CMA资质印章及检测单位公章,具备法定效力,可用于工程验收备案。

七、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1.递交资料清单(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函及详细报价明细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CMA资质证书、水利工程检测资质证书及资质范围附表。

(4)业绩证明材料。

(5)服务方案、质量承诺、售后及履约保障承诺函。

2.递交方式:现场密封递交。

3.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11 月 2 日 9 时(逾期、资料不全、未密封的报价文件一律无效)

八、评审及成交原则

1.采****小组,对所有资格合规、资料齐全、实质性响应询价要求的有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评审综合考量:企业资质、项目业绩、服务方案、人员设备配置、报价合理性、履约信誉、售后保障等因素。

3.在完全满足本项目检测质量、服务、工期要求的前提下,择优确定成交单位(合理最低价成交)。

4.评审结果仅通知成交单位,未成交单位不再另行告知,所有报价资料不予退还。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报价单位须保证所有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存在资质造假、业绩虚报、检测承诺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报价及成交资格,列入我方不良**名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成交单位需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开展检测工作,对所有检测数据、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全权负责,若因检测失误、报告不合格造成工程验收延误、质量争议,需承担全部责任。

3.成交单位须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逾期未签约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4.本次询价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本通知书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51-****1561

联系地址:**省**市**县店埠镇唐杨路7号

采购单位(盖章):****

2026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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