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智能装备及百吨级智能装备组件项目

审批
安徽-池州-青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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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700MA8PTK1895严纯建
钱来******县
**省****工业园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高端智能装备及百吨级智能装备组件项目****
2021版本:068-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县 ******县
经度:117.930278 纬度: 30.691944****环境局
2024-03-25
池环函〔2024〕30号****1700MA8PTK****001U
2026-07-1349000
1139.4****
****1700MA8PTK1895******公司
****1700MAER0RM43C******公司
****0724MAE07T982Y2026-01-09
2026-07-042026-09-20
2026-09-212026-10-23
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https://www.****.com/content/111754.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在**省**市****工业园建设;购地约189.52亩。项目**1座铸造车间、1座机加工车间,其中铸造车间购置6台中频电炉(1台60t、2台20t一用一备、1台5t、2台10t一用一备),布置熔炼生产线、造型生产线、浇注生产线、清理生产线、砂处理及旧砂再生生产线、热处理生产线等,形成年产铸造压铸机、注塑机、风电、机床、汽车冲压模具、柴油机缸体、轨道交通、机器人等产品120618吨;机加工车间布置各类铸件的机加工生产线和喷涂生产线,形成年喷涂压铸机、注塑机、风电、机床、汽车冲压模具、柴油机缸体产品共35896件,并完善相应的环保、辅助工程。本项目在**省**市****工业园建设;购地约189.52亩。项目**1座铸造车间、1座机加工车间,其中铸造车间购置3台中频电炉(1台60t(保温炉)、2台20t(熔炼炉,一用一备)),布置熔炼生产线、树脂砂造型生产线、树脂砂浇注生产线、清理生产线、树脂砂砂处理及旧砂再生生产线等,形成年产铸造压铸机、注塑机、风电、机床、汽车冲压模具、柴油机缸体、轨道交通、机器人等产品81444吨;机加工车间布置各类铸件的机加工生产线和喷涂生产线,形成年喷涂压铸机、注塑机、风电、机床、汽车冲压模具、柴油机缸体产品共24229件,并完善相应的环保、辅助工程。
阶段性建设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电炉熔炼、修包、烤包,树脂砂制芯、造型、浇注,消失模造型、浇注,树脂砂处理、旧砂再生,干砂回收,抛丸、打磨,喷砂、喷锌、喷漆、天然气加热烘干电炉熔炼、修包、烤包,树脂砂制芯、造型、浇注,树脂砂处理、旧砂再生,抛丸、打磨、喷漆、天然气加热烘干
阶段性建设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运营期项目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废水包括循环冷却水、纯水制备废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和纯水制备废水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的各种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1)铸造车间电炉熔炼、修包、烤包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4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2)消失模造型、浇注废气与树脂砂制芯、造型、浇注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处理措施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2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3)100吨落砂机设施密闭收集经1套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25吨砂回收处理设备设施密闭收集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汇总通过1根不低于22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4)干砂回收系统设施密闭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50吨落砂机设施密闭收集经1套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25吨砂回收处理设备设施密闭收集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汇总通过1根不低于22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5)抛丸废气、打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2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6)喷砂废气密闭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2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7)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三级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后通过1根不低于22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8)喷锌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2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 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存放并采取遮盖措施,尽量回用,其余部分及时清运至指定消纳场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熔炼炉渣、废砂、除尘器收集金属粉尘暂存一般固废库,外售给******公司综合利用;油漆渣、废漆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物、含油劳保用品、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液压油、液压油桶、废导轨油和废导轨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处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规定的临时贮存控制要求,做好“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工作,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施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标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并设立标志牌,规范配置跟踪监测井、采样口和采样平台。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金 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设置1座有效容积为450m3的事故池,配备风险应急物资,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本次验收项目废水包括循环冷却水、纯水制备废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经处理达标后与纯水制备废水、定期更换的循环冷却水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厂区废水总排口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本次验收项目废气为中频炉熔炼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树脂砂制芯、造型废气,浇注废气,砂处理废气,抛丸、打磨废气,喷漆、电烘干废气,修包、烤包废气。 (1)铸造车间3台中频电炉保温和熔炼烟尘采用炉盖与除尘一体化技术,密闭管道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根26m排气筒(DA001,许可编号:DA001)排放; (2)树脂砂制芯、造型废气经集气罩侧吸收集与浇注废气经车间顶吸式集气罩收集后合并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TA002)处理后经1根35m排气筒(DA002,许可编号:DA003)排放; (3)100吨落砂机设施半密闭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与25吨砂回收处理设备设施密闭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29m高排气筒(DA003,许可编号:DA004)排放; (4)3台抛丸机自带管道经3套袋式除尘器(TA005~TA007)处理经1根36m排气筒(DA005,许可编号:DA002)排放; (5)12台打磨柜打磨废气经打磨柜集尘装置收集后与打磨废气合并处理后排放; (6)两间伸缩式喷漆房、两间升降式烘干(电烘干)房喷漆废气和烘干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经1套“湿式过滤(水幕处理)+三级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TA008)处理后经1根25m排气筒(DA007,许可编号:DA005)排放; (7)修包、烤包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顶吸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TA009)处理后经1根26m高排气筒(DA009,许可编号:DA006)排放。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中频炉,浇注机、落砂机、打磨机、抛丸机、风机及水泵等。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从噪声源上采取的治理措施 根据项目新增噪声源特征,建议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如低噪的风机、各种泵等,从而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 ①根据本项目噪声源特征,建议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如低噪的设备、各种泵等,从而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 ②为防止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本项目各类泵、风机及各噪声设备均设置单独基础,并加设减振垫,以防止振动产生噪音。各种泵的进、出口均采用减振软接头,以减少泵的振动和噪声经管道传播。以上的噪声防治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减轻噪声对工作环境的影响。 (2)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的治理措施 ①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施原则,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厂界布置。 ②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高噪声设备宜相对集中,并尽量布置在车间内。 ③设备布置时,充分考虑其配用的噪声控制专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空间。 (3)其他治理措施 ①厂区加强绿化,在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以起到降噪的作用; ②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本项目采取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后,运营期各厂界噪声昼、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生活垃圾在厂区生活垃圾暂存点暂存,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项目设置的一般固废贮存场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建设。 项目油漆渣、废漆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物、含油劳保用品、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导轨油、废导轨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已委托****处置,厂区内**一座490.62m2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要求。 企业**一座容积为450m3事故应急池。
阶段性建设,消失模造型废气、干砂回收系统废气、喷砂废气和喷锌废气等对应工序未上,项目原喷漆后天然气烘干改为电烘干,杜绝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产生;由于设备布局及厂房设计原因,新增一个废气一般排放口,修包烤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单独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单独由1根排气筒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无无
无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9186.72 19269 0 0 9186.72 9186.72
0 2.7009 5.68 0 0 2.701 2.701
0 0.1038 0.46 0 0 0.104 0.10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0014 0.02 0 0 0.001 0.001 /
0 0.0124 0.23 0 0 0.012 0.012 /
0 1.8873 13.05 0 0 1.887 1.887 /
0 0.8505 7.04 0 0 0.851 0.85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油池、化粪池 ****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隔油池、化粪池 ****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铸造车间电炉熔炼、修包、烤包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4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2)消失模造型、浇注废气与树脂砂制芯、造型、浇注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处理措施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2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3)100吨落砂机设施密闭收集经1套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25吨砂回收处理设备设施密闭收集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汇总通过1根不低于22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4)干砂回收系统设施密闭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50吨落砂机设施密闭收集经1套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25吨砂回收处理设备设施密闭收集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汇总通过1根不低于22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5)抛丸废气、打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2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6)喷砂废气密闭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2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7)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三级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后通过1根不低于22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8)喷锌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2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 有组织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 苯系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有组织二甲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_4812.6-2024)》表2限值;有组织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1)铸造车间3台中频电炉保温和熔炼烟尘采用炉盖与除尘一体化技术,密闭管道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根26m排气筒(DA001,许可编号:DA001)排放; (2)树脂砂制芯、造型废气经集气罩侧吸收集与浇注废气经车间顶吸式集气罩收集后合并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TA002)处理后经1根35m排气筒(DA002,许可编号:DA003)排放; (3)100吨落砂机设施半密闭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与25吨砂回收处理设备设施密闭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29m高排气筒(DA003,许可编号:DA004)排放; (4)3台抛丸机自带管道经3套袋式除尘器(TA005~TA007)处理经1根36m排气筒(DA005,许可编号:DA002)排放; (5)12台打磨柜打磨废气经打磨柜集尘装置收集后与打磨废气合并处理后排放; (6)两间伸缩式喷漆房、两间升降式烘干(电烘干)房喷漆废气和烘干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经1套“湿式过滤(水幕处理)+三级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TA008)处理后经1根25m排气筒(DA007,许可编号:DA005)排放; (7)修包、烤包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顶吸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TA009)处理后经1根26m高排气筒(DA009,许可编号:DA006)排放。 (1)熔炼废气排放口(DA001,许可编号:DA001)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监测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限值(30mg/m3)要求。 (2)树脂砂制芯、造型、浇注废气排放口(DA002,许可编号:DA003)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限值要求。 (3)树脂砂砂处理、旧砂再生废气排放口(DA003,许可编号:DA004)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监测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限值要求。 (4)抛丸、打磨废气排放口(DA005,许可编号:DA002)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监测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限值要求。 (5)喷漆废气、烘干废气排放口(DA007,许可编号:DA005)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限值要求;二甲苯监测浓度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_4812.6-2024)》表1铸造工业表面涂装设备(线)限值要求;苯系物监测浓度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_4812.6-2024)》表2限值要求。 (6)修包、烤包废气排放口(DA009,许可编号:DA006)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监测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限值要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检测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本项目颗粒物厂界无组织监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监测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监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监测浓度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_4812.6-2024)》表2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二甲苯厂界无组织监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二氧化硫厂界无组织监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氮氧化物;厂界无组织监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1)从噪声源上采取的治理措施 根据项目新增噪声源特征,建议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如低噪的风机、各种泵等,从而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 ①根据本项目噪声源特征,建议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如低噪的设备、各种泵等,从而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 ②为防止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本项目各类泵、风机及各噪声设备均设置单独基础,并加设减振垫,以防止振动产生噪音。各种泵的进、出口均采用减振软接头,以减少泵的振动和噪声经管道传播。以上的噪声防治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减轻噪声对工作环境的影响。 (2)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的治理措施 ①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施原则,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厂界布置。 ②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高噪声设备宜相对集中,并尽量布置在车间内。 ③设备布置时,充分考虑其配用的噪声控制专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空间。 (3)其他治理措施 ①厂区加强绿化,在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以起到降噪的作用; ②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各侧厂界环境噪声昼间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在危化品库内储存油漆、切削液、机油等,仓库设置导流槽、集液池,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积液池容积均为2m3;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导流槽、集液池,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集液池容积均为2m3;危险废物暂存间、喷漆房设置导流槽、集液池,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集液池容积均为2m3;在厂区地势最低处建设1座总容积不低于450m3的事故应急池,并在雨水总排放口、事故池前端设置切断阀。 喷漆房设置导流槽、集液池,地面为高强度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P6;在危化品库内储存油漆、机油等,危化品库地面为高强度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P6,设置托盘;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导流槽、集液池,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集液池容积均为2m3;在厂区地势最低处建设1座总容积不低于450m3的事故应急池,并在雨水总排放口、事故池前端设置切断阀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般固废暂存库位于厂区西南侧,框架结构,占地面积360m2,用于暂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南侧,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480m2,用于暂存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机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含油劳保用品(含油抹布、手套)、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导轨油、废导轨油桶、MVR蒸发器产生的废液等危险废物,危废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库位于厂区西南侧,框架结构,占地面积369.42m2,用于暂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废暂存间 位于厂区西南侧,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490.62m2,用于暂存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含油劳保用品(含油抹布、手套)、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导轨油、废导轨油桶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编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安装易燃气体检测仪,配备防毒面具、呼吸器、防护眼镜、灭火剂、喷淋设施等;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化品库内储存油漆、机油等,仓库设置导流槽、集液池,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集液池容积均为2m3;喷漆房生产装置区设置导流槽、集液池,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集液池容积均为2m3;在厂区地势最低处建设1座总容积不低于450m3的事故应急池,并在雨水总排放口、事故池前端设置切断阀。 应急预案已备案,建立“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已安装易燃气体检测仪,配备防毒面具、呼吸器、防护眼镜、灭火剂、喷淋设施等;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化品库内储存油漆、机油等,危废暂存间仓库设置导流槽、集液池,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集液池容积均为2m3;危化品库设置托盘,原料均存放于托盘中;喷漆房生产装置区设置导流槽、集液池,并采取防渗水泥地面;在厂区地势最低处建设1座总容积为450m3的事故应急池,并在雨水总排放口、事故池前端设置切断阀。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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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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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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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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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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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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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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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