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2026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标段编号:1标段:****/01、2标段:****/02、3标段:****/03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统一答疑澄清如下:
问题1:我单位本次拟派的项目经理管经在联合体项目中担任b岗(副项目经理)一职,请问该业绩能不能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
回复:B岗(副项目经理)不属于项目经理岗位,该业绩不能作为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使用,业绩以招标文件载明任职岗位为准。
问题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提供社保证明(附图1),请问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如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是否也需要提供社保证明。
回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仅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提供社保证明,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清单图纸工程与现场不符怎么计算。
回复:投标报价依据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综合考虑现场条件差异;施工期间清单、图纸与现场不符的,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问题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1)其他主要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是否均予以认可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评标办法2.2.4(1)其他主要人员,联合体各方委派、且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证书要求的人员均予以认可。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关于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此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上澄清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招标人(受理异议人)
招 标 人:****
地 址:**县**镇梅**路相约河畔12号楼9层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564-****007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异议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南路与九华山路**世纪阳光大厦1102室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潘云峰
电 话:0564-****598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