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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月23日做出关于《****苍山-郑蒲22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苍山-郑蒲22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电话:0555-****035
通讯地址:**市映翠路360号
邮编:24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