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概况:
**镇乾隆湖Q3地块位于**省**市****社区,地处隆湖佳苑南侧、榕树路西侧。地块北至南环城路,**榕树路,南至规划支路,西至湖东路。****人民政府划定的地块范围,地块总占地面积约28525.92m2(42.7889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54641°,北纬33.****36350°。结合历史卫星影像、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资料核实,****基地,2013年后,地块内北侧部分区域开展钢管租赁、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换气经营活动,地块其余区域仍保留住宅功能。2019年,地块内原有构筑物陆续拆除;2024年、2025年先后建设壮子大舞台、乾隆湖冰雪游乐园;2026年,地块内各类建构筑物相继拆除。截至现场踏勘,调查地块以空地、停车场为主,局部区域尚存壮子大舞台及乾隆湖冰雪游乐园遗留的构筑物。依据《**县南环城**、榕树路西地块详细规划》****政府),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界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施行)第四百五十四条,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为村庄建设用地,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符合上述法定调查情形。为此,****政府委托****(以下简称“我公司”),组织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核实:地块各历史利用阶段均未开展规模化工业生产,不涉及危险废物、工业垃圾收集、处理与处置活动,未曾发生有毒有害物质倾倒、堆放、填埋等环境污染事件,地块现状及历史均不存在能够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潜在污染源。地块土壤快速筛查结果与对照点位相比无明显异常,相关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作为后续规划的居住用地使用,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