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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997号)相关要求,******县高店镇渔光互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已参照相关文件编制《******县高店镇渔光互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非重大变动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现将分析说明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6年10月26日至11月9日止,共计1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1****2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