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中央财政2025年下达我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补助资金,两笔共1080万元。
经网上公开遴选、专家评审、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同意7家主体承担该项目,分别是饲料化利用实施主体4家:**县****公司、**县****公司、**县****公司、利******社;肥料化利用实施主体1家:******公司;能源化利用主体1家:**县****公司;原料化实施主体1家:**爱辛****公司(原****公司)。资金补助数额详见《**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因******公司资金不足,自愿放弃实施项目。****总站及局党组会研究同意改建其他主体建设其他形式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4月3日在政府网站发布改建通知,主动申报的实施主体5家,经4月10日组织专家评审,4月30日局党组研究同意改建秸秆饲料化实施主体2家,分别****农场和******农场。
****农场****农场实施项目已完成,并通过审计和验收。经10月23日局党组会研究同意,拨****农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115万元和******农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114万元。
现将上述情况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如有疑问,****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与**环境股,电话0558-****509。
****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