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审批 | ||
| ******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6-10-23 | 关键词:||
| 关于****年产 100 万套储能产品表面喷涂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于****年产 100 万套储能产品表面喷涂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分局审批科。
项目名称:年产 100 万套储能产品表面喷涂项目
建设地点:安****经济开发区二期大屋路3号**省**县****公司2#厂房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众****公司
公示时间:2026.****.23-2026.****.29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前处理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喷塑工序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固化工序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中表1相关限值要求;烘干固化废气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应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相应限值,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相应标准;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应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相应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相关管控要求以及表4限值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厂区废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纳管要求。建设单位在排水行为发生前应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申领排水许可证。
(三)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须妥善收集、贮存和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要求。危险废物,如脱脂槽渣(含浮油)、硅烷化残渣、槽体废过滤网、废网板、废包装桶、废试剂、废机油、机油包装物、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吸附柱等,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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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5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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