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国产化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人:****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2日14时30分
六、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26日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第一中标候选人:**** 总得分:99分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拾伍万贰仟柒佰贰拾贰元整 (¥252722.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总得分:88.14分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 (¥2675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总得分:86.42分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拾柒万肆仟伍佰元 (¥274500.00元)
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必须是投标单位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在递交异议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异议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至****@qq.com邮箱。
联系电话:0552-****566、150****9622
九、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公示单位:****、****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