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弱电井监控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 22 日15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弱电井监控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5万元
4.最高限价:25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适用 2.1.1 条)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 / 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 间:2026年 9 月 30 日09点00分至2026年 10 月 13 日17点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地 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上(http://www.****.com/)下载。
方 式: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0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file.****.com/files/BidderHelp.rar。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 10 月 22 日15点00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官网(https://www.****.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溪河路114号
联系人:毛传慈
联系方式:0561-****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长山路西侧CZ-1幢2层
联系人:王衬、闫强
联系方式:181****0806、138****790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衬、闫强
联系方式:181****0806、138****7901****弱电井监控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弱电井监控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长山路东、桓潭**A#108号
成交金额:238895元
评审总得分:91.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 名称 | 半球摄像机(核心产品) |
| 品牌 | 宇视 |
| 规格型号 | IPC-Y3A4-FW |
| 数量 | 69 |
| 单价 | 570 |
五、评审专家名单:秦玲、谢飞、李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县溪河路114号
联系电话:0561-****009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市**区长山路西侧CZ-1幢2层
联系方式:181****0806
(二)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溪河路114号
联系方式:0561-****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长山路西侧CZ-1幢2层
联系方式:181****0806、138****7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衬、闫强
电 话:181****0806、138****7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