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背景
**市****公司****中心:118°30'13.015"N,31°44'53.358"E),调查地块**慈**庙路、南临**华骐****公司和**市思科****公司、西临******公司、北临**益文冶金****公司和**市金韩防水****公司,本次调查区域总占地面积为6358.90m2(约9.54亩)。该地块在2003年以****玻璃厂;2003年,地块内为**市****公司,2024年7月19日完成土地使用权回收,并于2025年完成拆迁。根据《**市慈湖片区慈湖单元详细规划》,本地块规划为三类工业用地。
依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关停并转、搬迁工业企业原场地在进行重新供地及土地出让之前,应完成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鉴于此,2025年10月,****委托****(以下简称“长流环保”)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实施概况
本次对**市****公司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采样检测分析展开。2025年11月4日,****开始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结合现场踏勘、资料分析和人员访谈的基础上制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于2025年12月进行现场采样工作,委托中认****公司负****实验室检测分析。采样结束后,****实验室内部检测,在分析数据的基础上完成《**市****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的编制。
3点位布设、采样及监测
3.1点位布设及采样
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在**市****公司等重点生产区域设置土壤调查点位,共布设6个土壤调查点位。以本次以浅层地下水为调查对象,共布置了3口地下水监测井。在地块外清洁区域布设3个土壤对照点和1个地下水对照点。
3.2监测因子
本次采样监测对象包括土壤样品、地下水样品等2类。
(1)土壤监测指标包括:pH、GB36600中表1(45项)、表2石油烃(C10-C40)、钼、锰;
(2)地下水监测指标包括:GB/T 14848中20个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15个毒理学指标、特征污染物(石油烃、苯乙烯、二甲苯、镍、钼)。
4结论
对有检出的污染物使用以保护人体健康为目的的风险筛选值,进行土壤污染物筛选,根据《**市慈湖片区慈湖单元详细规划》,项目地块规划为三类工业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其中工业用地(M)中属于第二类用地。
筛选结果表明:通过对调查地块内6个土壤调查点位的土壤样品中所有检出污染物检测结果与筛选值进行分析对比,均未超出筛选标准。
故认为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5、委托单位
委托单位:****
编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