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至禄口高速公路**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 ||
| 文 号: | ||
| 环评处 | 发布日期:2026-10-22 20:24:29 | |
| 2026-10-22 20:24:29 | 生效日期:有效 | |
| 暂无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至禄口高速公路**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在5个工作****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551-****5371(传真)
监督电话:0551-****6172
地址:**市政务文化新区**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至禄口高速公路**段
建设地点:**市**县、**市**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中远海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体自北向南布设,起自**县襄河镇东北侧,顺接S98**支线,终点位于**石杨镇小包村附近终于皖苏省界,顺接禄口至**高速**段,路线全长约22.359公里。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段路基宽度34.5米,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设2座特大桥、8座大桥、5座中小桥,通道22道,涵洞39道,互通立交4处,分离立交2座,以及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1处、****中心1处等必要的交通工程及配套设施。施工期设置8处施工生产生活区、6处取土场及33.3公里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水环境。施工期影响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以及桥梁施工扰动水体、可能排放的钻渣、弃土、泥浆等。主要防治措施是:施工场地内设置完善废水收集处置措施,构建雨污分流体系,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多余废水用于车辆冲洗、降尘洒水等;采用钢围堰施工工艺,废弃泥浆及钻渣收集后输送至岸边泥浆箱暂存,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不在河道内沉淀、抛弃;具备纳管条件的区域生活污水纳管处理,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箱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道路清扫等。
营运期对地表水环****收费站、养护工区、****中心等的生活污水排放。主要防治措施为:自建一体化处理设施、暂存池,处理达标后回用。
2. 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开挖、钻孔、打桩、混凝土浇筑等施工活动中的施工机械运行、车辆运输等。主要防治措施为:合理布局施工现场,优先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做好设备防振减噪,降低噪声源强;加强运输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声环境保护目标附近原则上夜间禁止施工;部分路段设置临时声屏障、围挡降噪,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和施工管理。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车辆通行。经预测,运营中期对沿线29处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大。主要防治措施为:21处采用声屏障的降噪措施,声屏障总长约6070米;3处、约16户采用隔声窗;5处采用声屏障 隔声窗的措施,其中声屏障总长约1989米,高度4米,同时为评价范围内的187户居民及1****光荣院/****管理站/****福利院****福利院/**老年公寓同步采取隔声窗措施。
3. 大气环境。施工期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沥青烟、焊接烟尘、车辆机械尾气等。主要防治措施为: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采取围挡、覆盖、洒水、车辆冲洗等措施,抑制扬尘;拌合站搅拌机全封闭,安装除尘、净化设施,预制场、钢筋加工场设置局部烟尘捕集装置;规范沥青摊铺作业,收集处理沥青烟尘;选用环保达标的施工车辆机械。
营运期,加强道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沿线附属设施厨房安装油烟净化措施。
4. 生态环境:主要影响为改变土地利用格局、破坏植被、惊扰野生动物,以及水土流失、生物量损失等影响,加强施工管理,减少其对周边植被的侵占和破坏。主要保护措施是: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界定施工红线;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开重要物种繁殖、越冬、迁徙洄游等特殊保护时段,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区猎捕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落实水土保持要求,对表层土壤单独剥离和堆存,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5. 土壤、地下水环境及固体废物管理。固废种类主要为建筑垃圾、工程废弃渣土、桥梁施工泥浆、生活垃圾、废机油等。主要防治措施为: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弃弃土、泥浆、建筑垃圾优先回用、不能回用的运至合规弃土场处置;废机油、油泥等规范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施工及运营期,危废暂存、污水处理区域、机械设备保养等场所,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避免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受到污染。
6. 风险防范:风险情景主要是涉水施工溢油事故,公路上车辆倾覆导致的溢油或者货物泄漏等。主要预防措施是: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保障应急处置能力,发生事故后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施工现场准备吸附材料和隔离拦截材料等应急物资;对跨越滁河、襄河、赵店河桥面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
有关部门的意见:发展改革部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交通部门关于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县林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穿越南**省级森林公园的复函等。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采取网站、报纸、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