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路与胜利路交汇处1层门厅、3-5层招商公告
一、概况
1.商务条件:
1.1标的物:**市**路与胜利路交汇处,**路456号综合楼,一层101-106(不含102)、3-5层房屋。
1.2建筑面积:3407.99㎡,其中1层225.06㎡,3层1040.54㎡,4层1040.54㎡,5层1040.54㎡,顶层61.31㎡
13拟租赁业态:零售、餐饮、酒店、办公等。
1.4租赁期限:10年。
1.5年租金底价:44.56万元/年。
1.6前5年年租金不递增,第6年起年租金环比递增1%。
1.7装修免租期:6个月,含在总租期内。
1.8支付周期: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1.9租赁保证金:不低于成交价末年租金的25%。
1.10竞商保证金:12万元。
1.11步长:5000元。
1.12允许部分转租,转租方案须报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经书面同意转租的,承租方需将次承租人基本信息(包括次承租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租期、用途等)由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后报出租方备案。承租方需对次承租人的行为向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且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
2.竞商资质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次招商文件各项规定;
2.2法人、其他组织成立满2年,营业执照在有效期限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自然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征信报告良好,无不良记录;
2.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集团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无不良信用和违法经营记录;****集团商家资信黑名单的;与铁路单位不存在未决法律纠纷。
2.4竞商人近五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2.5从竞商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商保证金,同时在汇款备注栏内写明“竞商保证金”。并于2026年11月5日9:00****银行账号。
2.6接受招商单位提供的招商要求及合同样本。
3.招商方式:
采用国铁招商平台线上竞价形式:报价时长30分钟,延时次数3次,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得低于最低步长(见公告)。
二、招商相关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本项目仅在国铁招商平台报名及受理。
2.本次招商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8:00时-2026年11月3日17:00时。
3.不组织集中踏看现场。竞商人自行踏看,承担踏看现场及所有与本次竞商活动有关的费用。勘看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等由竞商人自行承担责任和费用。
4.资质审核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已在国铁招商平台报名的竞商人应于2026年11月5日9:00时前将材料送至招商人处,同时准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3.com。
5.竞价时间:2026年11月6日9:00时-2026年11月6日9:30时(若出现延时,具体延时规则见竞价须知)。因自身原因未报价或报价失误的,组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6.报价有效期:自竞商人在竞价环节出价至签订合同止。
7.议程安排:线上报名→材料送达→资质审核→公开竞价→结果审核→中商结果公示→发布中商通知书→签订合同
温馨提示:①请各竞商人尽早绑定随机码,测试能否使用随机码登录,避免因未绑定随机码导致的无法参加公开竞价!②请使用电脑端浏览器进行国铁招商平台操作,手机端导致报名、竞价等环节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三、资质审核材料
1.法人资质审核材料:
1.1商务条件确认表。
1.2承诺书。
1.3竞价须知。
1.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1.7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8保证金转账信息及转款凭证。
2.其他组织资质审核材料
类比法人资质审核材料。
3.自然人资质审核材料
3.1商务条件确认表。
3.2承诺书。
3.3竞价须知。
3.4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5保证金转账信息及转款凭证。
四、竞商保证金
1.保证金收款账户
开户单位名称:****;
帐号:130********20014576;
开户银行:工行**市**支行。
2.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将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格式条款见附件)时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商人向房屋管理企业补齐。
3.未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在收到竞商人书面递交的退还竞商保证金申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退还。
4.竞商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名,或中商人放弃中商,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合同、中商通知书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房屋租金。以上情形,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租赁用途及其他要求
1.承租房屋必须符合竞价公告规定的用途,经招商人同意后,允许部分房屋转租。
2.严禁存储、经营生化、声光污染、易燃、易爆、有毒、易腐等危险品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业态。
3.****工厂;不得从事易燃、易爆和各种危险品生产、存放、经营;****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等社会福利性质机构。
4.在合同有效期内,竞商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对租赁物的装修改造方案须报招商人审核,不得降低租赁物的安全技术标准,对涉及租赁物建筑结构和重要设备变动的改造工程,应事前征得招商****政府有关部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许可后方可施工。自行增添的不可拆移的装饰装潢、设施设备等,合同终止或到期后,无偿变更至房屋租赁管理企业。
5.竞商人中商后,需满足国家、地方政府及铁路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6.本物业水电,内部管线现状交付,承租人根据经营需要自行改造。承租房屋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中商通知
本项目仅推荐1名报价最高的合格竞价人作为中商候选人,竞价结果报招商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履行相关集体决策程序后,确定拟中商人,并在招商平台发布招商结果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向中商人发出《中商通知书》。
七、竞价说明的澄清或修改及异议处置
1.招商人对竞价公告可以做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须在竞商人提交资质审查文件开始时间前,并在国铁招商平台发布。
2.招商人对竞价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招商人可酌情推迟资质审核材料递交截止日期,并在国铁招商平台发布。
3.竞商人对竞价公告如有异议,应于递交资质审核材料截止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招商人提出,招商人于收到异议书之日起1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竞商人;涉共性问题或对其他竞商人有影响的问题,招商人也应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竞商人。竞商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同竞商人确认了竞价公告的所有内容。
八、合同授予
2.中商人自收到《中商通知书》后,****公司另行通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和《廉政协议》。
3.收到经双方确认文本后的书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和《廉政协议》的,视为中商人自动放弃中商权利,招商人不退还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并对该招商项目另行处置。
4.竞价公告、资质审核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及承诺书、商务洽谈记录(如有)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他
本轮公告报名、有效竞商人不足3家的,发布第二轮公告。已报名本轮公告竞商人如需参加第二轮公告,需在国铁招商平台重新报名。
十、联系方式
1.****公司****公司
地点:**省**市胜利二村1号。
联系人:赵先生 180****6500。
联系电话:0552-****5126。
2.****集团招商中心
地点:**省**市**区滁菊路18****公司406****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151****7720。
联系电话:0551-****9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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