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佳山路、尚景苑、湖东北路、**路等处门面房一批竞价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2 16:27:00
**市佳山路、尚景苑、湖东北路、**路等处门面房一批竞价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 项目名称 | **市佳山路、尚景苑、湖东北路、**路等处门面房一批竞价招租 | |||||||
| 项目编号 | **** | |||||||
| 委托人 | **** | |||||||
| 委托人承诺 | 委托人承诺本次招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 公告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6年10月22日始至2026年10月29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6年10月30日9:00时始至2026年10月30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5分钟/次。 | |||||||
| 一、标的情况 | ||||||||
| 序号 | 标的信息 | 面积 (㎡) | 租赁期限 (年) | 租金底价 (元/年) | 履约保证金 | |||
| 1 | **区湖东北路506号 | 83.79 | 1(含免租期1个月) | 20110 | 三个月租金 | |||
| 2 | **区佳山路大北庄83栋-1 | 84 | 1(含免租期1个月) | 85680 | 三个月租金 | |||
| 3 | **区尚景苑6-1 | 157.32 | 1(含免租期1个月) | 15103 | 三个月租金 | |||
| 4 | **区尚景苑5-1 | 157.28 | 1(含免租期1个月) | 15099 | 三个月租金 | |||
| 5 | **区尚景苑5-2 | 185.97 | 1(含免租期1个月) | 17853 | 三个月租金 | |||
| 6 | **区尚景苑8-110 | 125.04 | 1(含免租期1个月) | 10803 | 三个月租金 | |||
| 7 | 同意家园182号 | 61.08 | 1(含免租期1个月) | 7330 | 三个月租金 | |||
| 8 | 同意家园174号 | 61.45 | 1(含免租期1个月) | 7374 | 三个月租金 | |||
| 9 | **路31号 | 220 | 1(含免租期1个月) | 205920 | 三个月租金 | |||
| 10 | 原湖东路三小5号(新岗路) | 11.69 | 1(含免租期1个月) | 11363 | 三个月租金 | |||
| 11 | **路23号(体育馆对面) | 25 | 1(含免租期1个月) | 19500 | 三个月租金 | |||
| 12 | **东路739号纺联工贸大楼3层 | 530 | 2(含免租期2个月) | 104940 | 三个月租金 | |||
| 13 | **东路739号纺联工贸大楼4层 | 550 | 2(含免租期2个月) | 105600 | 三个月租金 | |||
| 14 | **东路739号纺联工贸大楼5层 | 550 | 2(含免租期2个月) | 105600 | 三个月租金 | |||
| 特别提醒:1、竞得人在标的范围内开展经营内容,并通过合理运营获得收入和合理利润。除处分权之外,竞得人具有招租标的范围内设施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管理、运营和维护的权利。 2、**区纺联工贸3-5层房产,房屋水电费实行统一代收,因包含线路损耗、公共公摊等相关费用。意向竞买人须充分知晓该现状,实地踏勘了解,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拒缴水电费及相关费用。 | ||||||||
| 经营费用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1、租金按季度支付,按照先支付后使用承租房屋原则,每缴费周期前5日内缴纳,竞得人应在竞得该标的租赁权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协议履行期满,竞得人无违约情形的,通过人民币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最终结算时无息退还)。 2、竞得人须在缴清公告所要求的全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免租期计入租赁期。若竞得人退租或因竞得人原因导致租赁关系提前解除的,竞得人应补交免租租金,免租期租金标准与当年租金标准一致。 | |||||||
| 二、竞租人资格条件 | ||||||||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均可参与。竞租成交后,竞得人须提交企业(或个人)征信报告以供核查。 2、意向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处理。 | ||||||||
| 三、经营管理要求 | ||||||||
| 1、经营业态:商业、办公;竞得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属地城市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经营范围,并经得委托人同意的经营项目,若竞得人私自变更经营业态或从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项目,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竞得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本次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环保、消防、安全等)接收(不含设备和添附物品),竞得人自行负责租赁标的及内部所有配置设备的装修、维修等,费用自理。租赁标的及相关设施在经营过程中须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等全部工作,均由竞得人自行完成,竞得人须确保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在营业前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各项条件符合营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在使用过程中,如租赁标的现状不能满足竞得人需要,竞得人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增容或改造申请,相关费用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租赁期内不得以租赁标的的破损、漏水、下水道堵塞、水、电、燃气及租赁标的结构(指租赁标的内外造型及墙、柱、隔板等造型及位置)等原因要求委托人减免租金、拒交、缓交租金或提出经济赔偿。 3、租赁期间,租赁标的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均由竞得人承担;如因经营涉及油烟排放、异味、噪声等引发邻里矛盾的,由竞得人自行协调,如协调不成造成群访事件的,委托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标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全部承担。 4、租赁标的租赁期间内,竞得人是租赁标的的实际管理人,竞得人须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租赁标的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竞得人来承担,与委托人无关,包括但不仅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在租赁标的内摔倒等造成人身伤亡等;如果竞得人利用此房不正当的经营或者违法活动,委托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无条件地立刻收回租赁标的,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5、因竞得人擅自更改租赁标的主体安全结构和水、电等管网布局造成租赁标的损坏,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自身、委托人及第三方损失的,竞得人须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6、承租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关系自行解除,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提前收回标的的,委托人只退还剩余房租,产生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有征收补偿,全部归委托人所有。 7、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竞得人应保持标的现状的完好且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退还给委托人;如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竞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的,委托人可继续向竞得人主张权利。 8、竞得人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整体(或局部)转租、转借、调换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同违约。 9、若本次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标的租金、佣金或退租的理由;意向竞租人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 10、如因委托人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致使标的在成交后三个月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银行****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11、标的交付日、起租日、租金缴纳时间、规则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2、若竞租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因此带来的市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 ||||||||
| 四、参与方式 | ||||||||
| 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 |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17:00,意向受让方自备电****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n)完成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报名,具体方法详见《****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指南》。 2、竞买人参与竞价,须在2026年10月29日17时前通过“****中心网站”上传提交相关报名资料,同时自行检查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逾期提交的,不予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因资料不符合要求被退回、逾期重新提交等情形)。报名资料及竞买保证金经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得竞价资格。 | |||||||
| 操作相关链接 | 1、《****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指南》查看方式:****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2、《收费标准》查看方式:****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 |||||||
| 竞租保证金交纳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交纳金额 | 每个标的物5000元 | |||||||
| 账户信息 | 本项目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缴纳形式,缴纳信息具体以交易平台【保证金缴纳】节点提交后生成的保证金缴纳订单上为准。 | |||||||
| 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17:00 | |||||||
| 交纳方式 | 1、意向竞租人应****公司的银行账户,向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以转账、电汇的方式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宝等其他方式缴款)。 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户时间为准,意向竞租人须确保缴纳的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公告约定的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3、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第三方平台支付等原因造成不能参与报价,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 |||||||
| 竞租保证金的处置方式 | 1、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不做成交价款冲抵,在其缴纳完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费,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竞得人凭《租赁合同》****中心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中心在接收到退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竞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原额原途径返还,其他意向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2、竞租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竞租人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竞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竞租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不承担任何责任。 3、****管理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竞租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人指定的账户。 (1)意向竞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竞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竞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竞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竞得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竞得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缴清公告所要求的全部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的。 | |||||||
| 报名资料 | 1、报名时请在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意向竞租人应保证上传的资料图片有效、清晰,请各意向竞租人将上述材料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中。 (一)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交: ①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法人授权书(如法人办理无需提供)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人办理无需提供) ⑤承诺书(见附件)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①自然人身份证 ②承诺书(见附件) 2、经审查,竞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资料不予审核通过: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提交报名资料的; ②报名资料不齐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的; ③不满足本次《转让公告》规定的竞租人资格条件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说明:意向竞租人应当对其提交的所有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经查实或被投诉举报存在提供虚假资料、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委托人及交易机构有权立即取消其竞买资格或成交资格,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及其他相关款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 |||||||
| 网络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6年10月30日9:00至2026年10月30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止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5分钟/次,最低加价幅度200元/次。 | |||||||
| 五、竞得人的确定方式 | ||||||||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成为竞得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报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特别注意:竞价自备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8G以上内存,10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受让申请人自行承担。 |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点:登录竞价系统领取;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法人单位直接签章领取。 | |||||||
| 责任和违约处理 | 发生下列事项,委托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成交资格,竞得人所缴竞租保证金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交易机构缴纳的交易费,剩余部分用于对委托人的补偿,不足的委托人有权追偿。 1、竞得人对提交的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监管部门查实竞得人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3、竞得人不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的; 4、竞得人不按期缴纳成交款项、交易服务费的。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成交年租金乘以租赁期限乘以0.9‰(不足1000元,按照1000元标准收取)标准一次性向****支付交易服务费。 | |||||||
| 七、其他说明 | ||||||||
| 1、意向竞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人向****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招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竞租人,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www.****.cn),该公告内容为招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竞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竞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不承担意向竞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可以视具体情况,**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
| 八、联系方式 |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58****8893 | |||||||
| 主体库登记 | 联系人:贾工,联系电话:159****4421 |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58****8893 | |||||||
| 本项目意向竞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