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日期:|
| ****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6-10-19 |
| 有效 | 废止日期:|
| 黄环建函〔2026〕38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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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年产5万吨电池铝箔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书》和******公司编制的《****年产5万吨电池铝箔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环境局网站公示,公众无异议。经研究,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开发区棠樾路8号(东经118度25分39.79秒,北纬31度41分31.38秒)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30亩,总建筑面积约100000m2,**厂房、研发楼、办公楼、辅助生产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8条全自动铝卷铸轧机组,1台全自动铝合金带材冷轧机,8台高精度全自动铝箔轧机,16条铝箔涂炭机组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电池铝箔5万吨。
二、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公司按《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确保厂区雨污分流、应急导流管网系统应畅通。****开发区****处理厂建成投运前,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经厂区80m3暂存池收集暂存,****园区****公司接管限值后,由建设单位采用槽罐车转****园区****公司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练江;****开发区****处理厂建成投运后,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与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溶解性总固体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扬之河。废水按要求建设规范化排污口。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相应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推荐值标准,锰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氨等因子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1#、2#熔铝炉、1#-4#保温炉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投料、扒渣、搅拌等工序开炉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铝渣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通过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3#、4#熔铝炉、5#-8#保温炉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投料、扒渣、搅拌等工序开炉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通过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
1台冷轧机、2台粗轧机和2台中轧机、4台精轧机分别置于三个密闭空间内,轧制过程中产生的油雾通过密闭收集后分别经3套全油回收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3根27m排气筒排放。冷轧退火油雾、箔轧退火油雾分别经各自管道收集后通过2根27m排气筒排放。
涂炭废气经软帘+集气罩收集,烘干废气经管道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RTO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铝灰渣暂存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1****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应当确保项目所有废气有效、精准收集,配套的废气治理措施稳定运行,布袋、沸石转轮等定期更换,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熔炼炉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SO2、NOx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关于工业炉窑的废气排放要求;氯化氢、锡及其化合物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冷轧、粗轧、中轧、精轧及退火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涂炭、烘干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应达到《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 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其他涉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排放限值要求。涂炭、烘干废气处理设施RTO天然气燃烧废气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铝灰渣暂存废气中氨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SO2、NOx、氯化氢、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氨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废气按要求建设规范化排污口。
东侧厂界外35m、南侧厂界外25.1m,西侧厂界外44.7m、北侧厂界外27.5m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该环境防护****医院、学校、居民住宅、食品企业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3.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规定建设工业固废贮存场所,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对收尘灰、铝灰渣、废无纺布、废硅藻土、废吸收油、废磨削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弃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实验废液、除尘器废布袋、废过滤材料、废沸石等危险废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中的特别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配套专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配备专用储存容器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不得随意处置。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将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资料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4.做好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和其它区域的一般防渗措施,对监测井进行维护,定期对地下水水质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防止地下水、土壤受到污染,确保项目区域的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不降低。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消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厂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针对距离声环境保护目标较近的空压机房设置隔声门窗,墙体设置吸声材料,空压机进气口加装阻抗复合消声器,设置单独的隔声罩等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昼夜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6.做好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生态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编制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的落实,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废水能进入事故应急池;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生态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事件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一旦出现事故隐患或地下水、土壤异常等环境危害事件,应立即按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包括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7.建立健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设立环境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施工期应按《报告书》要求及相关规定落实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固体废物管理,确保施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量、**综合利用等应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减少碳和污染物排放。
四、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环保设备设施安全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环保设备设施相关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严格落实涉环保设备设施新、改、扩建项目环保和安全“三同时”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对污水处理、有机废气治理、粉尘治理设施等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环保设备设施依法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按要求设置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装置,做好安全防范。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规划设计应同步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设计,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投入。环保设施建设必须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六、《报告书》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应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国家对本项目应执行的环境标准作出修订或新颁布的要求,执行新标准和新要求。
八、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0.876吨/年、氨氮0.088吨/年、总磷0.009吨/年、二氧化硫1.389吨/年、氮氧化物12.024吨/年、挥发性有机物22.211吨/年。
九、该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照《**省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的意见》及配套办法规定,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前,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有偿获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权指标。
十、该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验收信息报送工作,并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
十一、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依法严格执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取得法定许可后方可开工。
十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强项目属地生态环境管理,市生态环境****支队、****分局负责该项目环保“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