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零碳综合能源建设项目(一期)监理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如下澄清答疑: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P6页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 :1 人 (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外无在监项目,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监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有在监项目,需由该在监项目的建设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同意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格式自拟)。注:在监项目指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的其他尚未完工(项目(以竣工、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或已中标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现修改为“总监理工程师 :1 人 (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外无在监项目,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监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有在监项目,需由该在监项目的建设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同意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格式自拟)。注:在监项目指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的其他尚未完工(项目(以竣工、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或已中标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
此澄清答疑内容视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 址:****开发区**大道18-1-10号B座9楼
联 系 人:余熙亮
联系方式:155****355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县**镇永**路67****财政局四楼)
联系人:陈静
联系方式:181****2975
日期: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