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稻香村街道望**路69****花园公建区西组团2-417
中标金额: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机关食堂面积约1821平方米(包含厨房、餐厅),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经营、运营管理、食堂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和防火防盗管理等。 服务要求:(一)主要服务项目范围及内容:1.按照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在采购人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项目全域运营管理,包含食材采购储备、后厨人员薪酬发放、食堂日常保洁消杀、小卖部商品采购运营、小型厨具日常维保,全额承担食堂运营期间水、电、气等能耗费用。中标人使用就餐系统需与全市统一,并自付维护费。采购人无偿提供食堂经营场地、固定大型厨具设备。2.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食堂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全年无休(除采购人批准的设备大检修、清洁****机关干部职工每天准时提供早中晚餐。3.中标人须安排有资质、有经验、固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服务人员在本项目服务,管理人员全权负责食堂的日常经营管理,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提供在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的名单和简历。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调换的,必须得到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如中标人违反上述规定,自行调换人员,可视为违约。4.中标人采购的所有食品原材料需在经营企业人员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经采购人指定的食堂监督人员核验确认同意后方可入库。原料采购、入库、保管、出库、生产加工、销售、结算等环节都需按操作流程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遵循三大原则:安全、优质、质量和价格相匹配。生鲜以及调料需要优质品牌产品,不得使用散装及假冒伪劣产品,猪、牛羊肉、禽类、水产等原材料必须采用新鲜产品,控制使用其他肉类及冻品和半成品,严禁使用冷冻猪肉,食用油使用非转基因产品,蔬菜需选用新鲜蔬菜。所有食材必须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其中:(1)副食调料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拥有“SC”标志。(2)肉类、家禽、蛋类、水产类、奶制品必须具有相对应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肉类产品应具有屠宰证明等相关产品证明,在供货时供采购人查验。(3)所有食品原材料,如肉类、蔬菜类必须为当日的新鲜产品,当日未销售完的熟食,不得第二天出售。 (二)各餐食品及菜品要求:1.早餐:所有售卖餐品需明码标价,种类不得少于 20 个品种,要求所有单品需当日现做,不得采购成品或半成品售卖,油炸、煎炸类食品用油不得重复使用。风味窗口提供面条,浇头不少于4种。2.中餐:每天须确保自选区菜肴种类不得少于16种,特色小份菜区菜肴种类不得少于6个,煲仔饭窗口供选择的菜肴种类不得少于3荤6素,菜肴均需明码标价,所有菜肴需当日现做。3.晚餐:供应餐品要求综合早餐和中餐的品种,菜肴均需明码标价,所有菜肴需当日现做。4.每周菜品更新率不得少于其中的二分之一。 5.明档窗口 3 提供烘焙设备,中标商可做各类烘焙食品,也可以自行更换设备提供其他用餐服务。注:每天的酱菜,糖等调料免费供应,中餐、晚餐免费供应汤、米饭。(三)其他服务需求:1.每周四提供下周菜谱,经采购人确认后按照菜谱制作。需保证采购人在出现异常(如停水、电、气等)时的后勤饮食,且用餐标准不变。2.食堂在经营期间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及采购人主管部门对卫生环境、菜品制作及服务质量的检查、评价与监督。3.采购人不收取中标供应商食堂经营承包费,食堂经营所支出的用水、用电、用气(按表单独计量)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承担。4.中标供应商不得在本食堂内储存、加工制作成品、半成品向本食堂以外的经营场所或对象进行售卖。特殊情况需向采购人报备同意。5.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所供应的产品质量为同类产品中一类以上产品,必须确保每日或每批次提供的食材经过相关检验检疫。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材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6.若发现中标供应商供应以下食品,采购人有权立即停止中标供应商供货,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无定点屠宰证明、无卫生检验检疫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6)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及其制品。(7)超过保质期限的食材。(8)其他可能存在导致出现食品安全隐患的食材。7.食堂内部小商超的服务需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品牌大米、面粉、食用油、挂面、新鲜牛奶、禽蛋类、水果类、零食、日用品等,直接用来销售的商品定****超市****超市、秋浦商贸、天方超市等)市场价格并保持稳定,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中标供应商应于每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当月所售物品清单明细(清单明细包含物品的种类、各大超市所售价格、小卖部制定售卖价格等),备案后执行。 服务时间:总服务期2年(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方可续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家柱、胡红霞、王水珍、刘冬梅、余冬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定额收取
2.金额: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8.80分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仁里镇曙光西路8号
联系方式:180****2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长江路与百牙路交汇处汇安楼六楼(办公地址)
联系方式:150****0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银
电话:150****0233
十、附件
1.业绩公示
2.招标文件
3.中标结果公告
4.中标供应商评审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