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市鳌峰中路6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市**大道**湾一号1008、2008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EPC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21日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公司(联合体成员) |
| 地址:****岸区**溪街道学府大道33号三十二幢;**市**区北蜂窝路18号(综合楼9层906、907、917);**省**高新区**大街266号6号楼 | |
| 投标报价:****6608.24元 | |
| 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33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合格。 | |
| 综合得分:97.05分 | |
| 项目负责人:程浩(设计);钱元亮(施工) | |
| 相关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CS201****0502;渝250********00989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 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牵头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联合体成员)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 | |
| 企业业绩 施工评审业绩:**市**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资格业绩:**流域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设计负责人评审业绩:**流域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施工负责人评审业绩:**市**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 |
| 企业奖项: 1、**红岩****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市环境科学学会获奖证书) 2、**市**区华利制版厂原址及周边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市环境科学学会获奖证书)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 |
| 地址:******政府大院三楼;**省****市**街道银桂大道1号D座18层1818号 | |
| 投标报价:****0795.72元 | |
| 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33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合格。 | |
| 综合得分:91.48分 | |
| 项目负责人:纪东成(设计);胡芳丽(施工) | |
| 相关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CS****420023;皖234********55621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 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 |
| 企业业绩 施工评审业绩:**县白荡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项目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资格业绩:**县农村供水水源地保护及取水管网提升工程(一期)EPC 设计负责人评审业绩:**县农村供水水源地保护及取水管网提升工程(一期)EPC 施工负责人评审业绩:**县白荡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项目 | |
| 企业奖项:/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 |
| 地址:**省**市****社区一街70号;**市**区安德门大街42号二至六层 | |
| 投标报价:****4241.59元 | |
| 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33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合格。 | |
| 综合得分:84.46分 | |
| 项目负责人:孙**(设计);李英哲(施工) | |
| 相关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CS201****1489;皖134********27435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 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资格业绩:**市粟米堰三界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 设计负责人评审业绩:**市粟米堰三界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 施工负责人评审业绩:/ | |
| 企业奖项:/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6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周先生(招标人)、柴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082(招标人)、0563-****999(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8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