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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 |
| 2026-10-21 |
| ****规划局 |
| 2026-10-21 |
| 暂无 |
****处理厂改****中心污水处理一期****中心产****处理厂,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于2025年4月18日批复实施,现建设单****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发展短板,****中心公共污水收集系统建设,落实三级风险防控要求,结合项目工艺和施工图,优化深化原方案,申请对原规划进行修改。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处理厂方案主要修改内容
(1)用地总面积由81400平方米修改为81439.35平方米。
(2)基地**增加初期雨水、应急事故废水池,占地面积4133.34平方米。
(3)在基地西南角新增1处污泥暂存间,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均为636.09平方米。
(4)在基地东南角新增1处多介质过滤器房,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均为289.75平方米。
(5)根据施工图,将臭氧催化氧化池(GY-07)向北平移3米;将除臭系统(GY-11)向东移12米;将液氧站(GY-12)向北移9米;将臭氧制备车间(JS-02)建筑门由西侧改为东侧,门靠近液氧站方便检修;将加氯加药间(JS-05)向北移1.05米,轮廓不变。原规划总图中两个酸析预处理池(GY-02)修改为一个,向**移4.2米;对污泥储泥及调理池(GY-09)轮廓进行调整,占地面积由120.96㎡调整为192.40㎡;酸析污泥脱水车间(JS-06)向**移7.33米,修改后建筑面积1200.5㎡、计容建筑面积为2241.75㎡;将污泥脱水车间(JS-07)西侧的支路向东移5.3米,道路宽度不变;将酸析处理池(GY-02)东侧的支路向东移6.8米,道路宽度由2米调整为3米;在预处理池配电间(JS-110)东侧及北侧增加一条支路,道路宽度为1.5-2米。。
修改后方案总建筑面积18036.37㎡,总计容建筑面积20822.94㎡,容积率0.26,绿地率34.36%,建筑系数46.93%,14个机动车位,38个非机动车位。
2.****处理厂规划改造方案主要修改内容
(1)为考虑安全生产和便于后期运营管理需要,取消原方案厂区内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
(2) 根据项目工艺需要,结合施工图,修改原方案的绿化和铺地内容。
修改后总建筑面积2310.19㎡,总计容建筑面积2528.94㎡,容积率0.22,绿地率43.44%,建筑系数24.35%。
3.原浓水、中水回用管线连接线工程方案主要修改内容
(1)根据项目施工图和现场施工,将管廊1-24~1-27轴北移2.5m、西移1m,1-28~1-64轴西移1m,取消原方案1-96~1-97 、2-07~2-08段。
(2)考虑避让现状高压线和地下管线,将桥架2-01~2-06轴向北偏移约5米,同时对四处沉井位置进行修改。
该方案已于2026年9月8日通过专家评审暨部门联审会审查,并于2026年9月30日经县自然**和规划(城市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十次专题会审议通过。
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规划调整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方式:****政府网站“****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公示
公示期: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9日
邮箱地址:****@163.com
联系电话:0556-****183
联系单位:****规划局
通讯地址:**县政务新区C区
邮编:24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