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十五五”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工作方案》《2026年**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以及《2026年**省新污染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皖环函〔2026〕804号)工作要求,****拟通过询价方式确定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新污染物委托监测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2026年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新污染物监测服务项目。
2.采购人:****。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5.服务地点:**省**市行政区域内,共8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现场采样完成后20日内完成数据报送。
7.采购内容:8个饮用水水源地必测项目(全氟化合物、酚类化合物、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抗生素4类)的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前处理、仪器分析、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报送及监测报告编制等全部技术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监测内容
1.监测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必测范围,即**市辖区内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8个。
2.点位布设。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91.2—2022)的相关规定布设。
本次监测仅实施必测项目。按省实施方案要求,地表水和地下水监测项目至少涵盖全氟化合物、酚类化合物、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抗生素4类。
三、监测方法与质控要求
1.有方法标准且满足监测要求的项目,按照方法标准执行,监测方法初次使用前,监测单位应按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化学监测方法验证技术规定》(总站质管字〔2023〕279号)开展方法验证。
2.无方法标准或现有方法标准无法满足监测要求的项目,参考行业技术文件及国际/其他国家标准、成熟的文献方法,建立作业指导书(参考行业技术文件的,作业指导书应至少满足行业技术文件的方法性能指标要求),并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的规定进行方法确认后,按作业指导书执行。
3.各项目的推荐监测方法汇总表见下表
本次监测按照相关标准和作业指导书要求,采取内控措施和外控措施。
1.内控措施。
a.空白分析
每20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测定1个实
验室空白和全程序空白样品,其测**果应低于方法检出限。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空白应低于方法定量下限。
b.校准
每批样品应建立标准曲线,线性相关系数应≥0.995,否则重**立标准曲线。每20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20个样品/批)应测定1个标准曲线中间浓度点标准溶液,其测**果与该点浓度的相对误差应在±20%以内,否则应重**立标准曲线。
c.平行样
每20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测定1个平行样,当测**果大于等于测定下限时,平行双样测**果的相对偏差应满足方法要求。
d.基体加标
每20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测定1个基体加标样。基体加标回收率应满足方法要求。
2.外控措施
****中心组织对承担单位进行外部质控检查。参加单位须按照****监测总站的能力验证和考核。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本项目全部新污染物监测项目均在资质附表能力范围内;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五、报价文件组成(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函(总价报价,列明含税总价,报价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CMA资质证书及能力附表(相关项目页);
3.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承诺书;
4.类似新污染物或水源地有机污染物监测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可选);
5.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采样方案、实验室分析方案、质量控制方案、项目人员配置、工作进度计划;
6.无转包分包承诺书。
六、递交要求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0时
2.接收邮箱:****@163.com
3.逾期递交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七、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在满足全部技术、资质要求前提下,按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多家最低相同报价,由采购单位综合技术方案、业绩择优确定。成交结果在****网站公布,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八、成果交付要求
1.提交正式CMA监测报告、采样记录、质控原始记录扫描件;
2.按文件时限完成数据报送,配合完成数据汇总归档,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质控核查。
九、其他事项
1.监测数据、报告及相关成果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提供、发表或用于其他用途。
2.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应对本项目涉及的资料、数据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采样点位、监测结果等信息。
3.成交供应商应遵守生态环境监测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发现数据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拒付费用,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
2.地址:**省**市**区胜利东路1166号
3.联系人:徐成
4.联系电话:055****5052(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
本采购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