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运行情况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日期:|
| ****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6-10-21 |
| 有效 | 废止日期:|
| 无文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1日我局拟对**徽****公司《皖南花猪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皖南花猪谷(一****基地项目》、******公司《年产2000吨9-芴甲醇、100吨N-芴甲氧羰基-L-丙氨酸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151 ****692(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559-****065
通讯地址:**市**区**路3号 邮 编:245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皖南花猪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皖南花猪谷(一****基地项目 | **省**市**区西溪南镇坞石隧道东侧 | **省**市**区西溪南镇坞石隧道东侧 | ******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 一、项目拟在**省**市**区西溪南镇坞石隧道东侧(东经118度16分21.256秒,北纬29度52分44.940秒)建设,占地面积45780.15m2,总建筑面积约20880.06m2,总投资6254.33万元,环保投资860万元。项目采用干清粪养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个配怀舍、1个分娩舍、1个保育舍、6个育肥舍、1个公猪舍,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公用、辅助、储运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存栏养殖8000头皖南花猪,年出栏12000头皖南花猪。 | 1.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污水分质处理,污水管网须管廊架空布设。项目养殖废水经200m3/d污水处理站“格栅+固液分离+厌氧(UASR)+两级A/O好氧+两级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废水中COD、BOD5、SS、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个数等污染物及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表4、表5标准,pH、动植物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要求后由市政污水管****处理厂。按要求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安装并联网流量、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加强管理、选用抑臭饲料并添加生物酶抑制剂,提升饲料蛋白质利用率,减少氨气排放及粪便产生量;采用干清粪工艺,每日清粪缩短粪便在舍内的停留时间;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猪舍出风口配套建设除臭间,臭气经除臭墙(过滤球填料+添加除臭剂的喷淋循环水)处理后无组织形式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水存储区、固态粪污存储区采用密闭负压收集恶臭气体,收集后引至喷淋+生物除臭塔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经过“脱硫—脱水”净化处理后暂存于200Nm3沼气柜内用于锅炉燃料,锅炉废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按要求建设规范化排污口。 恶臭污染物H2S、NH3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表2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标准限值及管控要求,燃气锅炉NOx、SO2、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排放限值要求,备用柴油发电机NOx、SO2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 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0米,该环境防护****医院、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 3.声环境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消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将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猪粪处置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医疗废物应符合《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要求,病死及淘汰种猪按照《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规定,猪粪、污泥、沼渣、生物除臭生物质废填料一并外售有机肥加工企业作为原料;医疗废弃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病死及淘汰种猪、分娩废物委托无害化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和其他区域的一般防渗措施。运营期正常状况下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重新修订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的落实,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废水能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一旦出现事故隐患或地下水、土壤异常等环境危害事件,应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处置,包括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在加强监控、建立前述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7. 加强项目重金属及抗生素管控措施。 禁止使用纳入《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药品、禁止使用不满足《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2017)中各类重金属指标限值的饲料、禁止使用含有重金属的消毒物品、添加剂等;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要求,做好抗生素的管控和使用,减少新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8.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
| 2 | 年产2000吨9-芴甲醇、100吨N-芴甲氧羰基-L-丙氨酸项目 | 黄****园区****园区) | ******公司 | **皖欣****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 一、项目项目位于黄****园区****园区)现有厂区,本次不新增占地,不**构筑物,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占总投资16.25%。依托厂区已建成的树脂车间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另将现有3条6m3、1条12m3水性丙烯酸树脂生产设备做改造,实施年产2000吨9-芴甲醇、100吨N-芴甲氧羰基-L-丙氨酸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为年产1000吨9-芴甲醇、年产100吨N-芴甲氧羰基-L-丙氨酸的生产能力,二期为年产1000吨9-芴甲醇的生产能力。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现有厂房闲置空间内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生产设备,项目施工周期总体较短、施工影响范围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种废气应收集处理,VOCs物料输送、生产等过程设备密闭或空间密闭,液体物料设置自动上料、卸料系统,固体物料设置封闭投粉站配料、投料。 树脂车间有机废气:设置密闭液体投料间,9-芴甲醇产品投料有机废气和N-芴甲氧羰基-L-丙氨酸产品投料有机废气、投料酸雾经密闭换风收集;9-芴甲醇生产装置和N-芴甲氧羰基-L-丙氨酸生产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9-芴甲醇生产装置产生的干燥废气和N-芴甲氧羰基-L-丙氨酸生产装置的干燥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先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废气经收集后依托现有一套“酸洗+水洗+除雾+过滤+沸石浓缩+RCO”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3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树脂车间含尘废气:设置密闭固体投料间,并在投料口设置集气罩,9-芴甲醇产品投料粉尘和N-芴甲氧羰基-L-丙氨酸产品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9-芴甲醇生产装置产生的包装废气和N-芴甲氧羰基-L-丙氨酸生产装置产生的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集气罩采用三面围挡+软帘的半密闭结构,仅留正面操作口。上述废气经收集后依托现有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根29.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处理站各池体加盖收集废气,依托现有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放。 拟建项目工艺废气污染物甲醛、甲醇、乙酸乙酯、丙酮、苯系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有机化学品制造工业》(DB34/4812.3-2024)表1及表2中相应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氯化氢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中相应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2中相应排放标准值。 厂界甲醛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有机化学品制造工业》(DB34/4812.3-2024)中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甲苯、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中相应排放标准值 厂区内NMHC无组织监控浓度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有机化学品制造工业》(DB34/4812.3-2024)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全厂采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配套雨水排水管网、污水排水管网,废水收集管网做到可视化。项目全厂采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配套雨水排水管网、污水排水管网,废水收集管网做到可视化。本次**1个处理规模为1m3/h的单效蒸发装置和1个处理规模规模为140m3/d的好氧池,并依托现有厂区已建成的1座处理规模400m3/d****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工艺:芬顿+厌氧+均质调节,其中芬顿处理规模为90m3/d,厌氧处理规模为140m3/d,均质调节400m3/d。 项目生产废水经“单效蒸发+芬顿氧化”预处理后,与废气处理系统置换排水、水环真空泵排水、设备清洗废水合并经“厌氧+好氧+均质”处理后,再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经厂区总****园区****处理厂处理,****园区****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练江。 ****处理站排水****园区****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3、声环境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消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规定建设工业固废贮存场所,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对生产废水经单效蒸发装置获得的废盐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危险废物鉴定前按危险废物管理。对蒸馏残渣、滤渣、结晶废液、除尘灰、废内包装材料、污泥等危险废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特别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配套专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配备专用储存容器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置。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不**构筑物,依托现有分区防渗,树脂车间、仓库二、危废库、污水处理站等已设置重点防渗。运营期正常状况下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重新修订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的落实,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废水能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一旦出现事故隐患或地下水、土壤异常等环境危害事件,应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处置,包括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在加强监控、建立前述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