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示范—****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乡村**示范—****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镇青谷路26号
成交金额:****2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 施工范围:**市位于**省北部,东经 116°23′~117°02′,北纬 33°16′~34°14′之间。地处华东地区腹地,苏、鲁、豫、皖四省之交,北接**,南临**,东与**比邻,西连**和****。南北长108公里,东西宽60公里,总面积2741 平方公里。市辖一县三区:**区、**区、**区和**县,人口218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35.4万。 **电网规模如下: 截止2025年底,淮****电厂4座,****电厂(2670MW)、国安电厂(2×320MW)、临涣电厂(2×300+2×320MW****电厂(2×660MW),装机容量为5870MW;生物质机组96MW、垃圾发电机组30MW、风力发电机组490.4MW、光伏发电机组886.1MW;另有企业自备机组并入**电网,合计总容量为5930MW。 截止2025年底,**电网拥有500kV变电站1座,即**变(2×750MVA),总变电容量1500MVA;220kV变电站11座,总变电容量3930MVA;110kV****电站26座,总变电容量2677.5MVA;110kV用户变5座,总变电容量394.5MVA。 2025年**全社会最大负荷2002.17MW。 根据**地区电网最新滚动调整规划,**地区将**庙台变(2×180MVA),**110kV**变(2×50MVA)等一批输变电工程。 1.2.2工程建设规模 从经济性和可靠性方面考虑,本工程规模如下: 电源取自海孜变10kV待用间隔,海孜变10kV待用间隔出线至**县乡村**示范——****园区配电房止,钻越道路、高速、钻越高压线路采用电缆敷设;线路采用双回设计双回施工,部分线路采用四回设计四回施工。 本工程10kV线路路径长12.71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采用导线型号JKLYJ-10-240路径长10.35km,四回架空线路采用导线型号JKLYJ-10-240路径长0.87km,双回电缆线路采用导线型号电力电缆,AC10kV,YJV,400,3,22,ZC,无阻水路径长1.49km,杆塔采用18m普通电杆13基,15m普通电杆192基,15m加强电杆4基,钢管杆35基,**1.7*1.2*1.5工井24座,**3.0*1.6*1.9工井2座,**2孔拉管0.945km,**2孔套管直埋0.435km,管材采用电缆保护管,MPP,φ175(内径),壁厚14,**真空开关4台。 施工工期:90天 项目经理:陈杰 证书编号:皖234********31974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建良、张壮志、周荣、刘正操、徐林飞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招标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省**市****中心小学西侧20米
联系电话:189****7999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省**市**区**镇沱**路265号华翊文创科教园4幢703室
联系电话:132****9968
(2)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招标法》、《****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政府招标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招标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招标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地 址:**省**市****中心小学西侧20米
联系人: 葛先生
联系方式: 189****7999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镇沱**路265号华翊文创科教园4幢703室
联系人:石工
联系方式: 132****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