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322644E-202610-00003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 ****分局 | 生成日期:2026-10-21 | |
| ,, | 有效性:有效 | |
| 2026-10-21 | 废止时间:暂无 | |
| 【拟决定环节】关于对****《汽车玻璃ARG400****基地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失效时间:暂无 |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汽车玻璃ARG400****基地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项目名称: | 汽车玻璃ARG400****基地扩建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县繁华大道与将军岭路**西南角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新增网版清洗工序、模具车间、打磨房、高精度激光切割线等工序;新增烘弯炉生产线、合片生产线;新增条前挡PU注塑生产线。项目建成后,烘弯炉生产线、合片生产线:合计新增汽车前风挡玻璃年产能100万片;PU生产线:合计新增夹层天窗包边年产量可达40万片。项目****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总投资161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8万元。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利用厂区现有的玻璃加工车间进行生产,无土方开挖、结构等施工期作业,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设备安装及室内布置时期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故本次评价对施工期环境影响不做分析。 运营期:(1)大气环境:丝网印刷、烘干废气、银浆印刷、烘干废气、网版清洗废气密闭微负压集中收集,收集的有机废气依托现有1套有机废气处理装置TA001(预冷处理+干式过滤+沸石转轮+CO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底涂胶粘废气、酒精清洁废气、网版制作废气采用局部密闭+集气罩收集,收集的有机废气依托现有1套有机废气处理装置TA002(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跟16m高排气筒DA002排放;PU车间废气采取局部密闭+集气罩收集,**一套处理装置TA003(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按环保相关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及进口废气预处理须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中相关要求。 (2)地表水环境:扩建项目冲版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磨边废水、磨边后清洗废水、喷粉、清粉废水及纯化水制备浓水****处理站进行“混凝沉淀+絮凝气浮+砂滤”处理,砂滤出水部分回用于磨边工序,其余部分汇同循环冷却水及生产区的生活污水经生产区废水总排口DW002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生活区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预处理后经生活污水总排口DW001进入****处理厂处理。****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达标后排入派河截导污工程,最终进入**。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南、西侧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东、北侧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设备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综上,本项目在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碎玻璃及不合格品、PVB边料、废丝绢边角料、废打包材料****公司综合利用,废过滤材料由供应商更换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送专门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直接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化学品包装物、废底涂瓶及刷头、沾染油墨的废丝绢、废无纺布及手套、废沸石、废CO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弃含油抹布及沾油手套等危险废物均在危废暂存间(依托福耀****公司汽车玻璃OEM400****基地项目危废暂存间B区)分区储存,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生活垃圾由**市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中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0917 |
| 传真: | 0551-****0917 | 通讯地址: | ****中心****分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