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由****自行组织实施采购。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县财政
3.项目地点:**县
4.项目预算:16.8万元
5.项目概况:根据工作需要,县局拟采购专用设备一批。
6.最高限价:项目报价不得突破预算总价。
7.项目类别:货物
8.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二、投标人资质:
1.投标单位须持有相关的《工商营业执照》,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无人机销售或者民用航空器销售,同时需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或合格证,详情请联系招标联系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购为总价最低价中标,投标人所报单个商品价格不得超过本次采购计划预算单价。
四、投标事项
1.凡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请在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3日(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至********大队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要提交一份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地址:**省**市**县岗湾街道泥河路2号。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警务保障科会议室。
六、参与投标单位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请在2026年10月26日15:00前提交1份密封处理的投标资料至********办公室。
七、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专用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九、付款事项
合同签订、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一个月内付全款。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 址:**县泥河路2号
联系人: 杨 恺 电话:159****2572
陈家玉 电话:136****8151
2.****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财政局
地址:**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电话:0551-****8059
本项目****县政府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