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共实训基地高低压配电房建设工程项目(三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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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高低压配电房建设工程项目(三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基地高低压配电房建设工程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质疑事项一:通用风险条款不合理性,条款变更未充分说明,影响投标人公平响应。

事实:全部合计 15 项★关键技术指标均采用 “投标只承诺,中标交报告,交不出取消中标资格” 模式。****政府采购常规做法不一致,常规做法为星号指标投标阶段核验证明材料,不合格直接否决投标;本项目将实质性技术风险后置,极大加重潜在供应商经营风险。应改为设备进场时提供。

问题:本次重新发布招标文件变更检测报告相关评审条款,未对变更原因、变更范围作出清晰说明。检测报告属于投标资格及技术评审关键材料,条款前后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准确判断资质材料准备标准,不同投标人会产生不同理解,破坏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

采购文件设置 3 项★强制性参数,包含特定国际小众 CVE Compatible 证书、精确到具体数值的漏洞库数量、大段完整摘抄厂家手册的协议清单。该套参数并非行业通用标准,市场能够同时全部满足该整套参数的厂商极少,客观上缩小竞争范围。“自响应耐候型灭火模块” 属于厂家自定义商品名称,无国家通用标准命名;12 项★检测指标成套摘抄特定厂家产品手册。市场上存在原理功能等效的同类电力无源灭火产品,但难以完全匹配全套精确指标,变相限制等效替代产品参与竞争。同时采购文件特殊规则:15 项全部★参数对应的检测报告、证书、截图,不要求投标阶段提交评审,仅要求投标人出具承诺,将核验义务全部后置至中标签订合同之前;若无法提交则直接取消中标资格。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二十七条,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回复:删除★支持检测的漏洞数大于480000条,兼容CVE、CNCVE、CNNVD、CNVD等主流标准,并提供CVE Compatible证书。请提供证明截图。

其他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即可,标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后签订合同后提供。

质疑事项二:招标文件附带施工图纸,****设计院名称,无设计院出图专用章,图纸有效性存疑。

事实:随本次招标文件一同下发的施工图纸,图纸文件内未载明设计单位名称,无设计院出图章、注册师签章。

问题:配电工程属于建设工程范畴,工程施工图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并加盖图纸印章。无设计单位名称、无盖章的图纸,无法确认图纸出具主体、图纸有效性,

图纸合法性存疑;投标人无法核实图纸责任主体,对工程量核算、方案编制、风险预判造成重大影响,严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符合相关出图签章规定。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所附工程图纸,应当为合法有效施工图。

回复:图纸为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的具备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挂网的仅为电子版,纸式具备以上要求。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谯区龙蟠大道99号

联 系 人: 张主任

联系方式:181****88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敬梓西路669****中心商业A楼2603室

联系人:毕**、 秦鑫冉

联系方式:0550-****300、134****1933、 137****877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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