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毕桥镇2026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施宏村张湾至钱湾组亮化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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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毕桥镇2026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施宏村**至钱湾组亮化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县毕桥镇2026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施宏村**至钱湾组亮化工程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郎步街道大岩路东侧**(中国)建材城三期27幢、28幢A123铺

成交金额:168000.00元

评审报价:168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3.78分

三、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县毕桥镇2026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施宏村**至钱湾组亮化工程

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太阳能路灯及公示牌安装等。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项目经理:储莹莹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202******3641

四、评审专家名单:李再琴(组长)、岑传金、黄茗华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县郎川街道珠光国际8栋1楼,联系电话:181****598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毕桥镇**路

联系方式:杨主任 138****932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郎川街道珠光国际8栋1楼

联系方式:陆工 181****5985 ****@qq.com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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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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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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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毕桥镇2026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施宏村张湾至钱湾组亮化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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