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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和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故本次特向公众公开《**至**高速公路**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至**高速公路**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全本信息。
项目名称:**至**高速公路**段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省****总院****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参说明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其中隐私,安全及商业涉密信息隐去)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总 联系方式:151****0802
环评单位联系人:陶工 联系方式:158****2345 邮箱:****@qq.com
函件方式:******开发区彩虹路与方****总院(来信请注明**至**高速公路**段环评公参意见)